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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问题肉最高处货值20倍罚款 哈市定点屠宰企业签责任状
2007-08-24 09:01:3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非非
东北网8月24日电 23日,哈尔滨市商务局与哈尔滨市23家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签订了责任状,并决定从8月27日至9月30日止,派驻行政执法人员进驻畜禽屠宰厂监管屠宰,保证肉品质量。
23日上午,市商务局与哈尔滨市15家生猪屠宰厂、3家禽类屠宰厂、4家犬类屠宰厂和1家肉牛屠宰厂等定点屠宰企业签订了责任状,要求这些屠宰企业保证不对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保证不屠宰注水、病死、死因不明的畜禽;建立畜禽进厂检查登记制度,指派专人在门卫检查,发现注水畜禽进厂立即封圈并报告,坚持活猪进厂12小时后屠宰;定点厂对畜禽注水或屠宰注水、病死、死因不明畜禽的,依法予以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会上还通报了对哈尔滨市朝阳生猪屠宰厂生猪注水违法案件的处理:一、责令停止屠宰活动30天,经整顿后方可恢复生产;二、罚款人民币8820元。
据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最近国务院针对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出台了特别规定,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非法经营罪或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