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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交通部门将严惩“钓鱼”执法
2007-08-30 13:52:58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张秀巍 李楠
东北网8月30日电 从即日起,为“黑车”经营充当“保护伞”、采用“钓鱼”方式执法的交通管理人员、稽查人员,将被开除。这是记者从哈尔滨市交通局29日召开的“双评”工作推进大会上了解到的。
会议提出,将对有以下6种行为的管理和稽查人员,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开除队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一是为“黑车”经营充当保护伞的;二是在各类行业培训管理中,倒卖资格证的;三是利用职权收受好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四是采用“钓鱼”方式执法的;五是收受好处将查扣的违法违规经营车辆私下放行的;六是因野蛮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据了解,“钓鱼”执法,就是故意纵容违法乃至亲自导演违法,然后抓现行获取“执法收益”。如对拖欠养路费的车主,少数执法者不是催促其按时缴纳,而是有意等车主拖欠日期较长后再开出高价罚单。这种因私利而损害车主利益的执法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
昨天,市交通局在会议上明确提出,对严重损害交通管理形象的人员,坚决砸掉他的“饭碗”。对违法违纪等行为,不管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坚决果断地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人和事,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