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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保建筑业安全生产
2007-09-17 17:37:38 来源:东北网  作者:孙晓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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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7日电(记者 孙晓锐) 为稳定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杜绝发生死亡事故,确保实现黑龙江省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下降30%的安全责任目标,黑龙江省建设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建筑业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

  据了解,黑龙江省建设厅要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常对所承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日常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同时,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应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和限位等安全装置,使用前应经法定机构检验检测,操作人员作业前应检查有关安全装置的有效性,建立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档案记录。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工程应编制切实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此外,黑龙江省建设厅还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企业和单位要限期予以整顿,规定期限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停工。在督查中发现建筑施工企业不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或对主管部门提出安全隐患整改要求不落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录不良行为档案;发现施工现场对主管部门或本单位提出安全隐患整改要求不落实的,暂扣项目经理证书三个月并记录不良行为档案,对于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