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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廉租房将年增加4000套
2007-09-19 10:31:5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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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9日电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后哈尔滨市将对所有新建住宅建设项目实施“按其总建筑规模2%的比例规划配建廉租住房”的政策,哈尔滨市有望每年新增廉租住房20余万平方米,按每套建筑面积不超50平方米计算,可达4000余套。

  建筑面积应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据记者了解,按规定,配建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应与住宅整体规划设计统筹考虑,满足设计规范和正常居住使用要求,配建廉租住房的建筑面积原则上应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主要户型为1室1厅或2室1厅。配建廉租住房的房源,原则上依据住宅项目建设规模,按栋和单元集中安排,不足单元部分按规定套数依次由低到高竖向提供房源。具体坐落位置、建筑面积、户型、套数等情况应由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设计审批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手续时,与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

  配建廉租住房应在首期工程中完成

  据了解,配建的廉租住房应与新建住宅项目同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开发建设单位依据《配建廉租住房房源确认单》,按有关规定将配建的廉租住房交付给市房产住宅行政主管部门,并签订《配建廉租住房交付协议书》。住宅项目分期开发建设的,廉租住房应尽量在首期工程中完成配建。

  罚没住宅也做廉租住房

  据了解,按新规定,哈尔滨市对建设审批行政执法罚没的住宅房屋,也将直接作为廉租住房。各相关部门应定期将住宅房屋罚没情况通报给市房产住宅行政主管部门,并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将罚没的住宅房屋移交给市房产住宅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廉租住房管理和使用。

  廉租住房年供应量有望达4000套

  据有关人士分析,该政策将针对所有新建住宅建设项目。哈市2006年审批开发建设住宅规模为1100万至1200万平方米,如果每年总开发规模为千万平方米左右的话,按2%配建规模计算,每年新增廉租住房有望达20余万平方米,按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计算,就是4000余套。此前几年,哈尔滨市共解决廉租住房才不过2000套。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