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6日电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哈尔滨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获悉,哈尔滨市将继续调整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按照15分钟服务圈的设置半径将一级医疗机构整体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二级医疗机构整体或部分转型为社区医疗机构。对辖区内缺乏医疗机构进行转型的街道办事处,可采取由辖区外公立医疗机构举办或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由社会力量举办。
据介绍,哈尔滨市8月末被卫生部选定为29个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之一。为支持社区卫生建设,市财政从2007年起,把社区公共卫生补助经费由年人均2元增加到年人均5元,由市、区财政按3:7比例分担。
据悉,为推进全国重点联系城市建设,哈尔滨市将确定重点联系区和重点联系中心(站),并在专家指导、信息提供和政策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哈尔滨市还将继续调整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各区将依据《哈尔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07年~2010年),充分利用区域内现有的卫生资源,按照15分钟服务圈的设置半径将一级医疗机构整体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二级医疗机构整体或部分转型为社区医疗机构。对辖区内缺乏医疗机构进行转型的街道办事处,可采取由辖区外公立医疗机构举办或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由社会力量举办。
哈尔滨市还将开展联办药房试点工作,在5个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点中开展药品经营企业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办药房试点,力争实现试点药品零差率销售或低差率销售,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哈尔滨市还将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
据悉,哈尔滨市已按照15分钟服务圈的设置半径,对原来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重新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全市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10个。其中中心86个,站124个,机构设置总数比调整前减少98个,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
哈尔滨市还对城市一、二级医疗机构和原街道初级卫生保健站进行了结构调整和功能改造,将其全部或部分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时,打破了部门垄断、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截至9月19日,全市已经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24个,其中中心51个,站73个。目前,一、二级医院转型的社区服务机构占43.55%,三级医疗机构承办的占8.06%,企业创办的占41.94%,社会力量举办的占6.45%。
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开展预防保健、健康宣传、慢性病防治和康复等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率达66.94%。据统计,2006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就达120万人次,出诊服务达7万人次,建立家庭病床近3万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