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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村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已提高6个百分点
2007-09-28 14:41:34 来源:东北网-农村报 作者:邵培霖 王楠 马云霄
东北网9月28日电 据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对全省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的测算,2006年黑龙江省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综合实现程度为37%,比上年提高6.2个百分点。
据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的测算,2006年,黑龙江省农村经济发展的实现程度为16.1%,比上年提升6.6个百分点。据对全省25个市县、2240户农村住户调查资料计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65.2元,实现程度为12.2%,比上年提高4.4个百分点。黑龙江省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正由生存型向享受型发展。据测算,2006年,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实现程度为42.7%,比上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2006年黑龙江省农村每百户居民安装电话72.7部,拥有移动电话73.3部,分别比上年增长1.9%、28%。
2006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7年,比上年提高了0.3年,实现程度为18.8%。而且,农村民主法制的实现程度达到100%,比上年提高了4.3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