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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起哈尔滨市对野蛮装修说“不”
2007-09-30 09:54:45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姜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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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30日电 22日一早,哈市某新建小区的吴起(化名)被邻居一阵剧烈的砸墙声惊醒,这是他入住这个小区以来,记不清是被邻居们装修第几次吵醒了。这一次,他忍不住来到邻居家看个究竟。没想到,邻居正在砸与他家相隔的一堵承重墙,与小品《装修》有些相同的是,邻居家准备在这里放一个家具,但家具尺寸大了10厘米,所以要把承重墙砸掉10厘米厚。吴起提出抗议,邻居不服。后来吴起找到了房产监察部门,房产监察部门对吴起的邻居下达了整改通知,并要求其恢复原状。像吴起邻居这样野蛮装修的人,今后要注意了,因为从今年的“十一”起,《哈尔滨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安全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安全管理办法”将对野蛮装修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破坏房屋安全事件每年400起

  “在哈市市区内,每年类似这样甚至比这还严重不知多少倍的事件就有400多起,我们房产监察人员每天都应接不暇。”在哈市房产住宅局,政策法规处的王雄伟处长说,自2003年房产住宅局成立之后,对装修拆改行为有了监管,每年涉及房屋安全的事件都不下400起,这里面包括拆改承重墙、改变主体结构、地下室下挖地面,临街地下室挖掘采光井等严重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以前针对野蛮装修行为,只能根据我们局里的文件以及相关的物业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处罚力度小,形不成震慑力。现在,有了‘安全管理办法’就不一样了,这是一个城市的管理办法,处罚严,力度大,针对野蛮装修有法可依,处理起来有理有据,效果会好很多。”

  “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屋设计的结构和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保证房屋结构的整体性和安全性,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或者影响毗连房屋的使用安全。除依法取得规划、建设行政许可的改建、扩建工程外,不得有下列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拆改行为:拆除基础、梁、柱;拆改混凝土剪力墙;挖掘室内地面,扩建地下室;拆除连接阳台起抗倾覆作用的墙体;拆改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体功能的非承重墙体;其他危害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对未经批准、备案,擅自进行以上拆改房屋行为的,属非经营行为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属经营行为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私自拆改损失惨重

  王雄伟说,前不久,哈市某小区一高层住户,擅自将承重墙打掉,房产监察人员闻讯后赶到现场。发现这户居民已经把一堵承重墙完全扒掉,严重影响整栋高层楼房的安全。房产监察人员对其罚款10000元,并要求其立即恢复原状。根据规定,这样的情况必须要有加固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才能恢复,普通的小施工队不可以。房主四处打听,才找到具有这种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了恢复,前前后后花费了20000多,加上罚款,一共花了30000多。

  拆改成风,去年,一家小区有10多户拆改主体结构,均被罚款10000元,并恢复原状。

  哈市房产住宅局房屋安全管理处的全晓霞处长说,即将实施的“安全管理办法”对处罚作了明确规定。“法律责任”第38条规定,对不得拆改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进行拆改的或者是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擅自拆改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的,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左邻右舍”的意见也将作为管理部门审批的重要依据。即使要拆改房屋,也要经过相关鉴定方可拆改,如果一定比例的相邻房屋产权人坚决反对,管理部门也会参考其意见,不予审批。

  “危房预警”成功避免灾难

  “安全管理办法”不仅仅是针对野蛮装修,对于城市里存有安全隐患的楼房,也有了相应的规定——“安全管理办法”第21条第6款规定: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需要鉴定的,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2005年4月的一天早上5时30分,上游街某居民楼局部轰然坍塌,万幸的是,虽然事故发生在早晨,但没有人员伤亡。这要得益于“危房预警”,是“危房预警”及时疏散了居民,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坍塌的楼房是一栋“L”型的居民楼,坍塌处在楼体的拐弯处。在坍塌前的20多天,房屋的产权单位请哈尔滨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对楼体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是C级(局部有坍塌的危险)危房。同时建议产权单位立即疏散居民。果真,20天后楼房局部坍塌。

  在“安全管理办法”里,被称为“危房预警”的条款为第三章的房屋安全鉴定和第四章的危险房屋管理,这里面详尽地规定了房屋安全鉴定的程序、什么情形下必须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以及危房的处理,同时还明确规定了危房的房屋所有人应尽的义务和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今后老房子都要“体检”

  在哈尔滨,百年房屋比比皆是,这些房屋绝大多数都是“超期服役”,这里面,又有不少成了文化娱乐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今后,“超期服役”的公共场所的楼房都将进行“体检”。

  “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对6种影响房屋安全的情形做出安全鉴定,包括在屋面或依附墙体设立大型广告设施、通讯设施等,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拆改主体结构或承重结构的房屋;超过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改变原设计用途,可能影响使用安全的房屋;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和大型公共服务场所使用时间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一半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需要鉴定的其他房屋等。

  房屋安全监管需各方配合

  “即使每年处理危害房屋安全事件达到400余起,但肯定还有很大一部分这类事件没有被发现,这就说明,房屋安全监管,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共同努力,才可能彻底杜绝危害房屋安全的事件发生。”哈市房产住宅局一位工作人员这样说。

  房产监察人员说,在被查处的案件中,绝大部分是被邻居举报的,如果邻居不知道不举报,房产监察人员也很难掌握情况,因为房产监察人员没有权利擅自进入住户家中进行监督检查。

  “我们呼唤住户能够自觉进行拆改审批、邻里能够进行监督,物业和社区也能够正确认识到房屋安全的重要性,积极向上反馈。只有这样,房屋安全监管才能落到实处。”全晓霞说。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