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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带车载“电子狗”上路 对抗电子交警
2007-10-21 14:59:04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王浩 周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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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1日电近日,在哈尔滨市及周边地区正热销一种价格在3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俗称“电子狗”的车载装置。车主装上它后,路上哪有摄像头、哪有限速流动车都可以提前获得提示。据了解,该“电子狗”装置从设计到生产并没有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车主安装它,到底是带来了方便,还是带来了麻烦?一时间,争议四起。为此,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采访。

  A 车主反应:安装“电子狗”逃掉不少罚单

  近日,有车主反映:许多汽车装饰美容行向车主们散发广告单或直接将名片插在车玻璃上,公然叫卖一种对电子警察具有反侦察功能的“电子狗”。这种产品声称能够帮助车主逃避道路违章处罚,还不受交警限制使用,终身保修,免费升级。

  10月3日,在南岗区宣化街某汽车美容店,曾多次违章而被罚款的张先生为其私车装上了“电子狗”。回家的途中,张先生答应让记者见识一下这“高档玩意”。坐在车里,张先生指着挡风玻璃前一个银灰色的盒子说,这就是“汽车电子狗”。张先生启动了汽车,“电子狗”立刻发出声音:“道路安全系统已启动,请系好安全带,祝行车平安。”轿车开过了4个交通岗,在距离中山路一个交通岗大约200米的地方,“电子狗”突然发出声音:“请按交通指示行驶。”记者问这是什么意思?张先生得意地说:“这说明这个交通岗安装了电子警察,所以它才会报警。刚才的4个岗就没安装电子警察,所以没有提示。”行车中,张先生介绍,他平常喜欢开快车,为此没少挨罚,最多的时候一个月被电子眼拍下过4次。现在有了这“汽车电子狗”,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按相应规定速度行驶,对自身也是一种保护;另一方面如果有急事开快车、闯红灯也不怕电子警察,没有提示就可以放心大胆地通过。

  “现在哈大、哈阿、哈同等几乎所有高速公路都安装了电子眼,只要超速就得被处罚,安上‘电子狗’,能逃避不少罚款。”10月6日晚上,记者参加一家车友俱乐部聚会时,身旁几个车主的对话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南老板开的是一辆“奥迪A6”,因在大连养殖海参,经常开车在京哈高速上跑,有两次被电子交警拍了照,南老板给轿车上安装了一只汽车“电子狗”,“有了它的提示,遇到电子眼,我提前把车速降下来就行了。”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使用这种“电子狗”的多是一些经常长途行驶的车辆。据一辆往返哈尔滨———佳木斯的长途客车司机讲,哈尔滨到佳木斯这段高速公路路况不错,可就是要求限速在80公里/小时,一些乘客在路上急得要命,司机们想加油却不敢快开,安装了“电子狗”后,一些长途车要么晚发车,要么提前到,中途根据“电子狗”的提示可快可慢,既节省了时间,也逃避了处罚;私家轿车车主王先生认为,既然车主交纳了高速公路养护费,就应该享受高速公路的快捷行驶服务,开着奔驰车一路限速60迈,简直就是浪费时间和能源。花几千元安装“电子狗”也是车主们无奈的选择。

  B 暗访商家:汽车装饰行公然摆卖“电子狗”

  根据车主提供的线索,记者拨通了一家叫金火眼公司的电话。老板康某介绍道,该公司销售的“电子狗”是全球卫星定位高级GPS,纯正原装进口,专为中国城市道路设计开发的产品。这种产品可以接收到24颗卫星信息,侦测到前方400米至2000米的各种测速、限速仪器,可提前用语音告知车主,使车主逃避处罚。他告诉记者,这种“电子狗”安装在自己车内,不易被交警发现,路遇临检或年检时,可以轻松拆装,十分方便。该产品在南岗区宣化街、文昌街,道外区宏伟路等多家汽车装饰行都有代理销售点。

  为了查清事情真伪,10月9日,记者跟随市工商局经检支队的执法人员来到了文昌街百车福汽车用品经销公司。询问有没有“电子狗”卖时,一名女服务员指着玻璃货柜上两个盒子告诉执法人员,以前经销的普通“电子狗”产品价格都在300元左右,现在“电子狗”也升级换代了,她这儿有两种品牌的“电子狗”,一个是韩国纵天牌,一个是台湾先知牌,价位分别是1500元和1650元。她随即打开包装给执法人员演示,“电子狗”很小,外形并不像狗,是一个巴掌大小的电子仪器盒有外部感应器和内部报警器两部分组成,两部分可连接在一起,一端插在车头点烟的电子口上,报警器就可置于汽车仪表盘附近。说明书上说,一旦发现前面有电子眼或者有限速要求,报警器就会用中文女声播报,同时绿灯不停闪动,如果信号不是很强,报警器就会放出音乐,照样可以提醒。服务员说,“这个产品卖了好几个月,还比较好卖,一年或一段时间以后,可上网免费升级,至今也没有警察查过。”

  随后,记者与执法人员又到了宣化街几家汽车装饰行、修理店和汽配厂,发现类似“电子狗”的“交通安全报警器”、“交通安全导航预警仪”或“反雷达测速器”等产品,都在货架上公然摆卖。问及销售这种产品是否合法?销售者均表示不知道。

  C 工商提醒:“电子狗”技术含量低销售违法

  目前,哈市市区共有近200处电子警察,也就是俗称的“电子眼”。电子警察的工作原理主要是通过雷达传输无线电系统、镭射光学系统或采用如地感压力的物理系统来工作。据了解,“汽车电子狗”的原理就像手机一样向外发送电子波,在其允许范围内来回搜索,当它进入交警测速雷达的捕捉范围时,接收到电子摄像头发出的无线电信号就会报警。电子警察的后两种工作原理与无线电基本无关,对于这些电子眼,“电子狗”就需要另外的方式。另外,现在交警使用的新型超速抓拍系统,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其雷达范围只设定在50至100米左右,而且是对同向车辆的车尾进行测速、抓拍。因而当“电子狗”探测到测速仪时,超速汽车可能已经被测速抓拍仪抓拍下来。再有,随着路况的变化,哈尔滨市路口设立的电子警察不断增多,这些都是对“汽车电子狗”的新挑战,为此这类产品要不断进行升级换代,有的低质产品,升级几次就不好使了。

  几日来,通过对“汽车电子狗”销售网点的调查,执法人员发现多家批发和代销网点不能出具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从最初设计到批量生产,都没有经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本身就是违法产品。

  为此,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四大队队长潘明辉讲,“经营范围”的大前提是:合法经营,即企业所进行的经营必须是在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否则就是违法。所以,销售这种“电子狗”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在现场,执法人员封存了所有“电子狗”产品,并为经营者下达了询问通知书。

  D 交警态度:带“狗”上路车主要接受处罚

  给汽车装“电子狗”是否合法呢?记者就此向哈市交警支队秩序处进行了咨询,警方表示,不允许个人私自安装“汽车电子狗”,一旦发现立即拆除并处以罚款。

  据市交警支队副处长佟少杰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电子狗”是一种高科技产品,虽然其具有两面性,既可以善意提醒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也可能被驾驶人利用以逃脱处罚。但是,多数驾驶人安装“电子狗”不是为自身安全,而是为了给自己在没有检测到电子警察时超速行驶提供方便,蓄意逃避交通处罚,这种行为依法应属违法行为。“安装‘电子狗’对于车主来说看似安全,实际上是更不安全了。”佟少杰担忧地说:“不少安装了“电子狗”的车主胆子大了,个别司机在没有电子警察和测速器的路段闯红灯和超速,放松了应有的警惕和自觉,这样对司机和行人的安全都是一种威胁。根据《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件》第26条和114条规定,机动车不得加装、使用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或者影响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功能和其他车辆安全通行的装置,机动车违反此项规定的,处以200元罚款。

  为此,警方提醒:为了生命安全,切莫心存侥幸超速行驶。高速公路上的限速标准是公安交通部门根据实际路况而设定的,超速行驶会导致驾驶人视力下降,判断不准,制动距离延长,且会干扰正常车流,形成事故隐患。另外,公路测速系统一直在升级,“电子狗”的灵敏度并无保证,依靠“电子狗”可能会害人害己。

责任编辑: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