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5日电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哈尔滨市在两个月前推出的“所有新建住宅建设项目按其总建筑规模2%的比例规划配建廉租住房”的政策已经全面开始实施,目前,按此规定,已有近500套房屋被规划部门划定为廉租房。
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内
据市规划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该规定虽是今年9月份被市政府批准通过并公布,但此前规划部门已经就在对新建住宅项目做规划审批时按此标准执行了。因为新规审批会有一个延后期,届时再对已完成规划审批的项目重新做廉租房配建审批会很麻烦。此外,配建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应与住宅整体规划设计统筹考虑,应满足设计规范和正常居住的使用要求。规划部门掌握的原则是:配建廉租住房的建筑面积原则上应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主要户型为1室1厅或2室1厅,但具体坐落位置、建筑面积、户型、套数等情况,都将与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协商确定。
部分房源是二手房
据了解,在新规的“磨合期”内,哈尔滨市房地产开发商对新规都普遍表示接受和理解,但也多寻求“变通”之道。市规划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一些开发商在审批时提出,不在新建住宅中提供廉租房,因为新开发的房子价格较高,销售情况又预计会很好。遇到这种情况,开发商或是在曾经开发的项目中拿出部分“尾房”,或是在市场购买等量二手房,用此来当作廉租房提供。这位人士称,考虑到实际情况,这种折衷的做法多被允许,因此,目前,已被划定的廉租房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二手房。“有些人曾担心哈尔滨市会不会出现近万元一平方米的‘廉租房’,从实际情况看,是不可能的”。
每年有望增加房源4000余套
据介绍,如果哈尔滨市每年总开发规模为千万平方米左右的话,按2%配建规模计算,每年新增廉租住房有望达20余万平方米,按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计算,就是4000余套。市房产住宅局有关人士预测,如果这一规模能顺利达到的话,哈尔滨市将在解决目前存档的廉租户的住房困难后,这一政策还将向城市中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人群继续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