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9日电 题: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全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学习十七大精神培训班上的辅导报告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胡锦涛同志所作的报告,科学地回答了党在这个关键阶段要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对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了战略部署,提出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要求,指出“要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一、十七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论断,是对反腐倡廉历史和实践的科学总结,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一)从其长期性来看,腐败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历史现象,反腐倡廉建设将贯穿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的全过程
纵观历史,腐败是伴随着人类历史的进程而产生、演变和发展的。从我们国家历史上各朝代的更替看,包括当今世界上一些执政的老党、大党下台与人心背离有很大的关系。内因都是政权腐败的结果。我们党之所以能立于不败之地,是因为她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保持了党的先进性。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战争年代就注重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特别是经过延安整风,在全党形成了“三大作风”。新中国建立前后,毛泽东同志一再告诫全党要牢记“两个必务”。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整个改革开放过程都要反对腐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高度,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惩治腐败,要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确定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提出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要求。我们党在长期的反腐倡廉工作中所采取的措施,都是告诫我们反腐败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
(二)从其复杂性来看,腐败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表现形式又是多种多样的,这决定了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时起,就提出共产党员必须廉洁奉公、具有献身精神的政治标准。新中国成立以后,党中央明确指出,反腐倡廉是一场反对资产阶级侵蚀的严肃斗争。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国家实行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政策,经济得到了蓬勃发展。腐败问题也表现出新的形式,例如:走私贩私,投机诈骗,钻“双轨制”的空子。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由于体制的转换,腐败问题表现的形式也更加复杂。如有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有的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国有资产流失,土地交易暗箱操作等等,充分说明了我们所面临的反腐败的形势十分复杂。
(三)从其艰巨性来看,由于我们国家的腐败问题正处在易发、多发期,反腐败的任务依然艰巨,必须树立艰苦作战的思想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进入了迅速成长和迅速崛起的时期,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的报告中高度概括总结了五年来取得了十大方面的成就。令人鼓舞,催人奋进。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们国家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阶段,发展的机遇前所未有,腐败问题也表现的比较突出,如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呈现出易发、高发、多发态势,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虽然发生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但其影响大、危害大,严重败坏党风政风,侵蚀着党的肌体,对我们党的执政地位的危害不可低估。
二、“三个更加注重”的提出标志着由过去权力反腐败转向了制度反腐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
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我们党作为执政党50多年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科学总结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也为我们反腐败斗争提供更为有利的经济基础、体制环境、法律条件和社会环境。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党的十七大在反腐倡廉建设上,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定,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到党的建设之中,形成了“五位一体”的建设布局;第一次把党务公开、代表任期制、巡视制度和常委会接受全会监督制度写入了党章,实现了把党内监督法制化,意味着我们党在依法治党方面又迈出了一大步;第一次提出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互相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第一次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写入了党章,表明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实践规律认识的深刻把握。通过制度反腐,把腐败问题降到最低程度。
三、党的十七大对反腐倡廉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了重点、确定了目标,是指导我们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证
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十七大确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六大任务,按照“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从优化发展环境,关注改善民生,改革创新制度,转变领导干部作风入手,深入做好反腐倡廉建设。
第一,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优化发展环境。突出做到“三个围绕”。一是围绕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和决策贯彻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三是围绕哈尔滨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和决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政令畅通。
第二,继续解决好改善民生问题,积极促进社会和谐。以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切入点,坚持抓好“四清理、四检查”和营造“五个良好环境”工作。深入开展以解决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方面出现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治理,坚决查处与民争利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继续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的转变。进一步抓好市委《关于加强新时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大力提倡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用好的作风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同时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使党员干部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
第四,继续强化制度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夯实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认真贯彻省纪委明年将出台的《关于省委、省政府领导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将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全方位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巡视制度,开展交叉巡视试点。进一步发挥各级纪检机关对权力部门的监督作用。构建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平台,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使反腐倡廉工作在法制化轨道顺利推进。
第五,继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最大限度地减少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要把防治腐败工作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在经济领域,抓住建立健全正确利益导向机制这个核心,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堵塞权力“寻租”的漏洞。在政治领域,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在文化领域,抓住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社会领域,抓住充分依靠人民群众这个根本,拓宽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渠道,加大公开监督的力度,推进反腐倡廉深入开展。
第六,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作用。坚持中央确定查办案件工作重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同时还要正确处理好惩处与保护的关系,注意把握宽严相济的政策界限,严格把握罪与非罪、严重错误与一般错误、正常往来与收受贿赂的界限,惩处腐败者,保护改革者,帮助失误者,使执纪办案达到政治、经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