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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发布提示公告 不合格账户下月“禁止买入”
2007-11-16 06:43:21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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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6日电 今天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发布“关于不合格账户限期规范及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签署工作重要时间段提示性公告”,兴业证券12月1日起,对不合格账户交易实施“禁止买入”的限制。

  公告称,目前,兴业证券已对不合格账户,采取限制资金“证券转银行”和限制撤销指定、转托管的措施。12月1日起,将对未规范的不合格账户在此基础上,对账户交易实施“禁止买入”的限制。兴业证券提示,尚未办理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签约的投资者,应尽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2007年12月31日闭市后,对尚未办理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签约的投资者,兴业证券将暂停其资金“证券转银行”功能,并禁止其办理撤销指定和转托管,直至投资者办理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签约。

  公告界定,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身份真实,资产权属关系清晰,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对应,符合账户相关管理规定的账户为合格帐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账户为不合格账户。

  公告同时称,2007年10月31日前,兴业证券已按中国结算公司的要求向中国结算公司提交待规范不合格账户明细,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期间将按中国结算公司的要求提交未规范的不合格账户。根据中国结算公司规定,中国结算公司将于2008年5月第一个交易日起对兴业证券公司待规范的不合格A股账户作另库存放、中止交易处理。

  有关账户规范的详情可咨询开户营业部,兴业证券哈尔滨上游街营业网点咨询电话:0451-84649770,84647879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