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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局维护稳定 黑龙江省法院结案率达97.6%
2007-11-16 13:12: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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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6日电(记者 雷蕾) 记者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十六大以来,特别是最近三年来,黑龙江省各级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截止到2007年上半年,共审结和执结各类案件1458774件,结案率为97.6%,结案标的额969.7亿元。

  黑龙江省法院从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出发,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为小康社会建设、振兴老工业基地、新农村建设和创建和谐龙江等方面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指导性意见。审判工作科学化管理,办案质量效率连年提高;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相继推出孟宪福、顾双彦、金桂兰等一大批全国有影响的重大典型;司法改革稳步前行,一系列改革措施推动了审判事业发展;基础建设有目共睹,一些不能满足审判工作需要的法院、法庭审判办公用房相继得到改扩建,车辆、通讯等设施得到改善。

  依法惩治各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黑龙江省各级法院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刑事审判的首要任务,充分运用刑罚武器,依法惩治各种犯罪活动。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7961件,判处有罪人犯118911人。认真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适用拘役、管制、缓刑和罚金刑41781人,免予刑事处罚2054人;严格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案件质量,没有出现重大冤错案件;依法保障人权,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212名刑事被告人宣告无罪;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判处的9257名少年犯中,轻刑率达84.75%;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53355件,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自新;坚决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为黑龙江省“平安龙江”建设做出了贡献。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规范、调节和引导功能,积极采取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裁判方案,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消除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消极因素,共审结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844749件,结案标的额达599.1亿元。其中,涉及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和房地产等民事案件490200件;涉及国企改制、金融改革、城镇建设、知识产权、外商投资等商事案件354549件。坚持把诉讼调解、释法解疑贯穿始终,不断丰富和创新调解工作的理念、制度和方法,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39.4%,撤诉率达25.6%,有92.9%的案件服判息诉。通过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在化解矛盾纷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依法进行、保障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推动智力成果的开发应用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

  强化司法审查功能,促进依法行政

  按照依法治省纲要的要求,突出对涉及城市建设、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农民负担等行政案件的审理力度,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2544件,案件类型达到50余种,几乎涉及所有行政管理领域。其中,对行政行为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无效2938件,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判决维持、确认合法或有效2969件,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注重运用协调解决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经协调撤诉3682件,占29.4%,增进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的理解和信任。办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1152件,维护行政执法权威;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65件,决定赔偿金额2170.9万元,保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和规范执行工作,保障合法权益有效实现

  认真贯彻落实中政委和省委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总体部署,紧紧依靠各级党委领导,充分发挥执行统管优势,着力推进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对执行难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共执结各类案件296006件,执行标的额370.6亿元,同比上升65.3%。开展了以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为重点的"三清理"活动,共清查旧存执行积案22597件,执结17489件,执结率达77.4%。按照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执行工作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完善信访申诉机制,认真处理涉诉信访问题

  按照中政委、最高法院和省委政法委关于涉诉信访工作的部署,扎实开展了集中处理涉诉访问题会战、联合接访工作、集中排查化解涉诉非正常访案件和接访"超市"活动。认真落实"四定一包"责任制,在改进涉诉信访申诉处理机制、领导包案、整合力量、督导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督促检查等方面强化措施,促进了涉诉信访问题的解决。自2004年开展集中处理涉法涉诉活动以来,黑龙江省3242件进京到省涉诉信访案件,已办结2890件,结案率89.14%,其中息诉罢访1476件,确认无理访284件,终结诉讼971件,转相关部门159件,未结的342件涉诉信访案件将在年内全部办结。

  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

  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的指导意见、省委开展利民行动的精神和省法院提出的20条便民、利民措施,普遍完善便民设施,加强了诉讼指导和诉讼风险提示工作;注重方便群众诉讼,推行速裁结案、巡回办案、预约办案等方便当事人的诉讼方式;加强司法救助,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收诉讼费7943万余元,对残疾、未成年人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指定援助律师3440人;继续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促进审判效率提高,一审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比率达72.1%,一审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比率达38.1%。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