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9日电 10月9日,黑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对高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11月16日,记者走访哈市各高中了解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情况时获悉,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遇到难题。
一项评价12个内容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后,评价结果可以在全省普通高中之间相互承认。但是综合素质评价如何落到实处真让人头痛。”哈市一所高中的副校长为难地说。据了解,综合素质评价包括6方面内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这位副校长说,仅道德品质一方面内容就设立了12个观察点,包括人生态度、升旗仪式表现、大型纪念活动表现、集体主义、荣誉感等。老师很难真实掌握学生人生态度等方面的思维意识,就很难针对每名学生进行评价。
评价结论难客观
“既要应对高考备课、授课、抓学生的学习质量,又要大量填写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纪实表。”哈市一高中相关负责人拿出了3张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班主任评价记实表和6张科任教师评价记录表。这位负责人说,如果每位班主任教师给每名学生填写3张表格的话,给全班学生就要填写150余张,而每名班主任教师都要给每名学生填写10张左右的表格。每名音乐教师很有可能教300余名学生,学生的姓名都不一定能全说出来,还要给每名学生都填写赏析评价等内容,不仅工作量大,评价结果也容易不客观。
与高考挂钩等级难定
据了解,《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方案中规定,各项评价结果均达到C级及以上学生方可高中毕业。其结果也是高校招生时必有的考生信息之一。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综合素质评价敷衍了事的学校3年内不得参与各类评优。
针对我省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与学生高考和学校评优挂钩的做法,一位高中校长认为,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对于学生的成长是件好事儿,但学校为了让学生升学,只要学生不犯重大错误,综合素质评价就容易出现都合格的现象,使得综合素质评价难以达到真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