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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女老板进京上访 假记者:就想弄点喝酒钱
2007-11-19 14:33:37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夏德辉 陈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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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案人员正在取笔录

讯问笔录及真假记者证对比

  东北网11月19日电 煽动他人两次到北京上访,编造虚假材料,对绥棱县政府和某干部的形象进行恶意诋毁。这起10月末发生在绥棱县城的假记者落网案,在不大的县城内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以至于14日记者到当地采访时,该案依然是当地民众谈论的热点话题。“这起假记者案的内情颇富戏剧性。”绥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程孝文这样评价。

  与女老板结情缘

  于有才的落网缘起绥棱县一个体饭店女老板。

  事发前,于有才是哈市呼兰区某局退休干部,今年54岁,儿女都已成家,和妻子离婚后,一直独居在呼兰区。凭着曾经在呼兰区某中学教语文的底子,于有才平时好舞文弄墨,而且还颇具音乐天赋,没事儿时自己经常创作词曲。后来不知通过什么渠道弄到了黑龙江某报社的内部记者证。

  今年40岁的个体饭店女老板王兰(化名)在绥棱县城比较出名,因为在城市规划改造中,自家的饭店被拆,为多得动迁补偿款,她曾以跳楼相威胁,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此后,王兰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直到遇到了于有才。

  今年8月的一天,王兰去哈尔滨买东西,到呼兰区的一个小旅店住宿。按照王兰的说法,她从房间出来,和一男子迎面相撞。闲聊中该男子自称是省内某杂志社记者源某,得知王兰拆迁的事后,源某说自己帮不了忙,但可以介绍一个叫于有才的人,他是黑龙江某报社记者,肯定能办成事。

  当晚,三人在饭店吃饭,喝了不少酒。席间,于有才向王兰保证肯定能打赢官司。吃完饭后,于有才提议到他家再喝点儿。三人到了于有才家,待了一会儿,源某走了。

  警方的讯问材料上显示,在于有才家,于有才弹钢琴,王兰唱歌,两人非常投机,当晚王兰就住下了。

  “帮她就为了弄点喝酒钱”

  在王兰看来,自己碰到了一个“能人”,多得补偿款的愿望终于可以实现了。而在于有才看来,他不仅能通过给别人办事赚点外快,而且还能赢得女老板一笑,财色兼收。

  据王兰讲,两人相识四五天后,在源某在场的情况下,两人签了一份协议,大致内容为:绥化市绥棱县饭店老板王兰委托黑龙江某报社记者于有才办理饭店动迁补偿款一事,所得款的四分之一作为先期劳务车马费用。之前车马及劳务费由王兰支付。

  于有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毫不避讳地承认:“写上访材料,就是给绥棱县政府施加压力,帮王兰要钱。实际上我和源某也是为了能拿点喝酒的钱。”而至于能不能办成事,于有才心里也没底。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份协议后来被王兰撕了,并没有执行。按照王兰的说法,“有一天,于有才对我说,咱俩都住一块了,这个协议就作废了吧。后来于有才还给我买了两件衣服,花了800元左右。”

  而于有才也毫不避讳对王兰的夸奖,“在我家时,我弹钢琴,她唱歌,我感觉她挺有灵气和才气。”

  不过即使没有了协议,在此后两次去北京上访中,车费及其他费用还是由王兰支付的,大约有几千元钱。

  炮制材料进京上访

  当初虽然只想弄点喝酒的钱,可后来的于有才却越陷越深,直至触犯法律。

  警方的材料显示,于有才对王兰讲,如果想要事情得到解决,就必须将事情弄得越大越好,最好到北京,让中央的有关部门知道此事。

  据承办此案的绥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荣秀峰介绍,为了达到牟取利益的目的,在王兰口述的情况下,于有才充分发挥他的文字功底和想象力,比喻加形容,先后炮制了三份上访材料。“三份材料恶意诋毁县政府和某领导,给绥棱的形象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一个明显的事例是,王兰对于有才讲,她的事情得不到解决,可能和县政府某领导有关,怀疑这位领导是故意的。于有才于是发挥想象力,在材料中诋毁某领导为“土匪”、“流氓”,还编造了该领导去饭店吃饭时调戏王兰的情节。

  荣秀峰说,后来警方找到该领导调查,证实全是污蔑。该领导从来没到王兰的饭店吃过饭,也没有和王兰有过个人交往,只是因王兰为多得补偿款以跳楼相威胁,他才知道王兰这个人。

  在警方讯问王兰时,王兰承认,“那些比喻词、形容词和情节根本不是我说的,是于有才自己加的。于有才写完我根本就没看。”

  而于有才也承认,王兰没对他说这些情节,是他自己加的,根本没有核实,而王兰看后也没有提出异议。

  今年9月,于有才与王兰第一次到北京,先后将材料送到中纪委、国家信访局等部门,还给国家领导人邮寄了材料。其间,于有才还先后几次到绥棱县政府有关部门,以记者的身份“协调监督”此事。

  在事发前,于有才再次带着王兰去北京上访。

  因为于有才和王兰的上访干扰了国家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引起了国家信访局的注意,于是将情况反映给了绥棱县信访局。

  了解到情况后,绥棱县信访局协同绥棱县公安局赶赴北京,在北京警方的帮助下,找到了在一家旅馆同一房间住宿的于有才和王兰。

  假记者的蛮横与道歉

  在警方对于有才审讯时,于有才拿出记者证,态度非常蛮横,说自己是在行使正常的舆论监督权。

  警方当即质疑,“就算是记者行使舆论监督权,也应该走正常的渠道,通过合法的手段解决,而不应鼓动当事人去北京上访,干扰国家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更何况记者应该清楚,对于调查的事情,应该对当事双方进行核实,怎么能仅凭一面之词就编造所谓的材料,对政府机关和干部恶意诋毁。”

  听到这些话,于有才再也没有了辩解。

  随后,警方根据于有才提供的记者证,来到黑龙江某报社进行核实。荣秀峰说,“我们找到了这家报社的领导,他的答复是,报社从来没有于有才这个人,也没给他发过任何证件。”

  最后警方的结论是:于有才、王兰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办公秩序、诽谤他人,决定对他们行政拘留。据荣秀峰介绍,此案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警方对他们宣读行政拘留的决定时,于有才还写了一段道歉的文字,表示他的行为给绥棱县政府和某领导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他表示道歉,但希望警方不要难为王兰。最后他还念念不忘自己的“记者身份”,说这件事情过去之后,他要写文章表扬绥棱县政府,并且发表在国家级媒体上。

  每年都发现不少假记者

  案件发生后,在当地引起非常大的轰动,几天之间,绥棱的绝大多数居民都已经知晓,人们在谈论这个假记者行骗手段的同时,更多的是谈论王兰为什么会受骗。仅凭另一个不相识的人介绍,就对于有才的记者身份深信不疑?况且,王兰一次也没有打电话或者到于有才的单位进行核实,让人费解。

  “于有才这个人长得挺富态,说话唠嗑一套一套的,挺像一个有文化的人,而且于有才也非常有才,自己能创作歌曲,办事也比较利索,人家还拿出了记者证,还有什么怀疑的。既然相信了人家,就得听人家的。”采访中,记者听到了王兰的说法。

  “我们这儿经常有假记者来招摇撞骗,警方接到多起举报,前一段时间,有两个假记者专门到农民家,宣称自己是记者,能帮人打官司、替人出气,但是必须先拿辛苦费。因为没有具体犯罪的事实,警方也不能随便对其进行处罚。只有让老百姓提高警惕。”荣秀峰说。

  绥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程孝文向记者介绍,宣传部也接待过一些宣称要对某事进行舆论监督的记者,事后经过调查,发现全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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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识别假记者

  识别假记者最简单有效办法是查验对方记者证。如果对方不能出示新闻记者证,当事人可以拒绝接受采访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目前全国新闻机构使用的新闻记者证经年检合格的贴有圆形的激光防伪年检标签,表明记者证的年检有效。

  在封三印有“中国记者网”的网址,公众可以根据网址登录“中国记者网”,输入记者证上身份证号和统一编号,核验该记者证是否属于有效证件。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