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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房产姐弟状告继母 法院判决3人均分
2007-11-20 14:40:5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孙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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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0日电 老父亲去世后留下的房产,成了宋大娘和女儿周女士及其弟弟最关心的事,因为这处房子双方争执了很长时间,让他们之间的亲情淡漠了。日前,法院的判决出来后,三口人的问题最终得以解决。

  据审理案件的法官讲,被告宋大娘称其并不是两个孩子的亲生母亲,老伴去世后留下一处住房,原告周女士和其弟弟向她提出要继承房子。被告宋大娘认为,该房子是她与被继承人婚后取得,应属夫妻共同财产便没有同意。

  日前,南岗区法院哈西法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由于该私产房买断时并非被告与被继承人出资买断,而系用被继承人与其前妻的工龄折抵所买,因此不应视为被告与被继承人共同财产,应按被继承人个人财产进行继承。二原告与被告均系被继承人第一顺序合法继承人,因此均有继承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最终,法院判决,两原告与被告对被继承人名下住房各享有三分之一产权。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