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8日电 记者在某县采访时,听到这样一则趣闻:某县获得野猪猎捕的指标后,当地的派出所找了两位老猎人帮着上山打野猪。其中一位中途回家取点东西,等他进山后与同伴联系不上了。而先前一位进山后找了好长时间没有发现野猪,后来他在树丛中看到了一团黑呼呼的东西,他以为必是野猪无疑,举枪便打。等他跑过去一看,被打伤的原来是回家取东西后赶来的同伴。这样的事情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野猪猎捕存在的安全隐患,这种隐患远远不是野猪猎捕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全部。
现在野猪数量增长确实很快,按10%的比例来计算的话,一年猎捕7000头野猪也在合理的范围。但在野猪具体的猎捕办法上,还是有很多质疑的声音。记者曾询问过一个边境县林业部门,有了猎捕野猪的指标,你们怎么打野猪呢?“那还能怎么打呀?扛枪上山打呗!”至于猎捕的具体细节,被询问人不愿透露。后来一位知道一些细节的民警告诉记者,指标有一部分被内部分配掉了。很多人觉得打猎很好玩,也通过种种关系,弄些猎捕指标。当然也有一些指标被送礼了。
这位民警透露的情况也许是个别地区的现象,我省其他地区猎捕野猪又是怎么进行的呢?据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淘金处长介绍,我省还没有就野猪猎捕出台具体的操作办法,各地的做法也不相同。“有的是成立专业狩猎队进行猎捕,有的请有打猎经验的人去猎捕,还有的由公安部门组织人员猎捕。”淘金处长说,打猎也是件辛苦的事情,不是谁都能去打的,也不是谁拿着枪都能打到的。“一般来说,谁打到野猪就归谁,猎捕的野猪作为对狩猎者的一种补偿。”如果是单位组织的狩猎,猎捕的野猪又归谁呢?淘金处长认为,应该归单位所有。对狩猎者来说,野猪毕竟是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动物,打得越多,获利越大。“怎么能保证狩猎者不超标准猎捕呢?”淘金处长说:“相关人员还是要办理一定手续的,但没有一个本子记录下来。再说打猎这样的活动监督起来也有难度。将来应该学习外地的经验,用专业的狩猎队来进行猎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