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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10年经济适用房建出千万平方米
2007-12-03 14:50:3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董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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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3日电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截至2007年底,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面积超过了一千万平方米。加之从2006年开始的货币补贴政策,哈尔滨市经济适用房“双轨制”供应机制为市民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想提供了保障。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1995年至2000年,哈尔滨市共建设经济适用住房629.72万平方米;2003年至2005年,哈市累计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含单位自建职工住房)453万平方米,约50万户家庭受益;2006年,哈市对经济适用住房运行机制进行了改革,建立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制度,全市共有732户家庭取得了货币补贴资格;2007年还计划为近3000户取得资格的家庭发放平均3万元的购房补贴。

  据有关人士介绍,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实行政府指导价格、面向全社会中低收入者销售的普通微利商品住宅。从1995年起,哈尔滨市开始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999年6月2日,哈市出台了《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的规定,将原安居工程、集资建房、解困房、危房改造、合作建房、教师住房、军转房和自有生活区改造工程等政策性住宅建设方式统一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工程,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审批,统一管理。

  据统计,在1995年至2000年期间,哈市共建设经济适用住房629.72万平方米,销售408.93万平方米;2003年至2005年,哈市累计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含单位自建职工住房)453万平方米,约50万户家庭受益。

  哈市经济适用住房对于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盘活闲置用地,拉动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在推进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享受政府的有关优惠政策建成的经济适用住房,有一部分被以商品房的形式出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者中有人鱼目混珠,使得不该享受的享受了,该享受的却没有享受到;还有用政策价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住户又转手以市场价卖出,发生过炒卖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和用地的现象。

  2006年,借鉴外地经济适用住房变补“砖头”为补“人头”的作法,哈市经济适用住房变“暗补”为“明补”,为此制定的《哈尔滨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哈市经济适用房从此进入市场化运作。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