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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实施一个月 “快到期食品”超市无明示
2007-12-04 14:47:44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沈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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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4日电 11月3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食品销售者应对即将到期的食品集中陈列或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12月3日,该规定已经实施整整一个月,记者在哈市各大超市发现,临界食品没有明显提示。

  记者在哈市一些大型超市走访时看到,捆绑销售的“买一赠一”的促销产品很受顾客欢迎,却很少有人去看商品的保质期。记者看到,有一种捆绑促销的葡萄干很划算,相当于打5折,但仔细看看保质期,到期日为2008年1月份,距离保质期剩下一个多月的时间。

  在道里区一家商场的韩国食品超市,记者看到,很多临近保质期的韩国饮料、饼干、膨化食品等商品被集中在一个特价专柜销售,并没有特别标明这些食品为临界食品,只有仔细查看才能发现这些食品距保质期仅有一两个月的时间了。

  在南岗区某商厦的进口食品超市,记者在入口处也看到了同样的特价食品销售专柜,同样没有明示“临界食品”。一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进口食品价格较高,消费群体较少,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一批进口食品临近保质期,因此只能打折处理,但对于“临界食品”明示销售,他们并没有接到这方面的通知,只是听说过。具体怎么明示,比如距离保质期多长时间算临期食品,应该打几折销售等细则也没有出台,因此执行起来有难度。

  南岗区某超市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捆绑促销是超市内特价促销的一种主要方式,但并不是捆绑促销都是因为临近保质期了,现在超市的物流速度都很快,因此不存在临界商品的现象。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