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9日电(记者 高长利) 佳木斯市把推进松花江流域污染减排工作,作为建设“中国最佳生态环境魅力城市”的重大课题,积极实施松花江流域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目前,该市已提前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2007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年初以来,佳木斯市结合“碧水行动”的推进,积极实施松花江流域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涉水企业和新建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了解和掌握了360余户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了详实准确的基础档案数据库。同时,对佳木斯东方纸业有限公司、佳木斯兴业淀粉有限公司等84家企业进行污水治理。对配套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不稳定达标的2家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责令有污水处理设施但不正常使用、擅自闲置且排放污染物超标的2家企业改正;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投产的17家企业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试)生产,限期整改达标。
在整治过程中,佳木斯市加大对污染大户的治理,致力于打造原生态的自然环境。对污染大的造纸、纸制品加工企业全面检查清理,其中停业、关停9家,停产治理27家,限期治理2家。治理无望的企业,由市环保局牵头,积极协调经委、电业、公安等部门,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拉闸限电措施。自7月14日起,已分两批将29份停电通知送达至排污企业。此举对违法排污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加快了污染治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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