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0日电 黑龙江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今年年底前建立、健全相应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加大对医疗机构洁净手术室等重点科室的监测力度,为医患双方提供安全的医疗服务环境。这是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的。
省卫生厅要求,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院,应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的部门,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此外,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专职人员应不少于5人,医生应占1/2以上,同时适当配置护士。
从2008年起,省内医院感染监控网单位和有条件的医院,需在全面综合性监测的基础上开展目标性监测。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每年应开展两项以上目标监测;二级甲等以下医院每年至少开展一项目标性监测。所有医院必须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和环境卫生进行监测。
省卫生厅依据国家规定和要求,根据医院感染危险程度,针对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的重点控制环节,将逐步制定各部门的审核、评估、验收等相应准入制度和标准。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