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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要有“身份证” 不合格产品应双重处罚
2007-12-12 15:48:28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于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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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2日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目前,食品黑加工点危害健康问题,成为百姓投诉重点,也成了当下哈市两会代表和委员关注的焦点。

  现象——大酒店卖黑豆腐

  日前,媒体连续报道了哈市一些高档酒店豆腐、豆皮、水饺等食品来自黑加工点的事实。

  来自哈市民建、民盟的政协委员们介绍说,在受理的有关食品安全投诉的81起案件中,劣质食品成为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重点。上半年,食品质量投诉案件由去年同期的18件增到31件,是各类产品中被投诉举报量最大的一种。主要问题是无资质黑加工点、卫生条件差、伪造生产日期或保质期。

  根源——地点隐蔽难发现

  黑食品加工点在我们身边屡见不鲜,因为一些人看中了它的成本低、利润高的特点,不顾严厉打击,仍然层出不穷。政协委员栾梅说,这样的加工点基本分布在城市边缘地区、早市晚市周围的居民房内。由于地点隐蔽,如果没有居民的举报,监管部门很难发现。人大代表陈利铭说,许多“隐蔽式”家庭作坊式的加工点大多不具备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市民在购物时很难有可比性,基本上是居住区附近有什么食品就购买什么食品。

  建议——建立食品追溯制度

  政协委员栾梅建议,对一些不合格食品,应实行双重处罚。一是行政处罚,二是惩罚性赔偿,向消费者赔偿数十倍甚至百倍的补偿。

  人大代表陈利铭建议,建立食品追溯的身份证制度,不管是一块豆腐,还是一把香菜,都应该有自己的“身份证”。它的“身份证”信息应该包括产地、农药残留、是否达标等一系列信息。消费者在商店内的“柜员机”上就能进行自助式查询。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