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7日电 “十五”期间,鹤岗市农业机械化得到了持续、快速发展,农业机械化程度和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均居全省先进行列。其中,农业机械化程度达到87.2%,比全省的76.5%高出10.7个百分点;农业机械作为农业科技载体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越来越大,农机化使传统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十五”期间,鹤岗市投入大量资金,对大中型农业机械进行技术更新。仅2004~2006年,购置农业机械的资金即达8396万元。其中,争取国家、省农机装备补贴资金767万元,农民自筹用于购置农业机械的资金达7629万元。
据统计,到2006年末,全市农业机械原值达到33515万元,比“九五”期末增长39%,农机总动力达41.28万千瓦,比“九五”期末增长25%。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9675台,比“九五”期末增长2%,其中8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267台,比“九五”期末增长93%;配套农具达到35394台,比“九五”期末增长30%;联合收割机达到617台,比“九五”期末增长196%;水稻插秧机达到1385台,比“九五”期末增长78%。
新型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也有了新发展,新组建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农机合作社10个,个体农机户24225个。其形式是以村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的农机队,以农机户、农民、村集体经济或集体农机队参股的股份制公司,以农民或机手个人为主的农机专业户,以农业机械为主要作业手段的家庭农场和以场、县共建为核心的跨区作业服务遍布全市乡(镇)村屯。
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推动了鹤岗市农业的发展,使鹤岗市的农业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变。目前,鹤岗市机械整地占97.2%以上,旱田机械播种占91.7%以上,机械收获占66.4%以上,机械中耕占99.8%以上,彻底改变了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产方式,提高了农村生产力水平,促进了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了农村生产发展和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