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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补贴受益面扩大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入围
2007-12-19 10:25:42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孙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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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9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获悉,从明年起,哈市将加大对廉租房的投入,明确要求用于建设廉租住房的资金不低于土地净收益的10%。同时,未来两年内,将保障范围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目前,哈市通过规划调控和政策引导,采取配建、罚没等方式,切实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据了解,原来的廉租房政策实施范围仅限于市区中的道里、南岗、道外、香坊、平房、松北六区,今后将扩展到阿城和呼兰两区以及哈市所辖各市县。核定日期由原来的3年周期缩短为1年,即只要是连续得低保金1年以上的低保户,人均使用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都有资格申请成为廉租户,够标准的居民可主动与街道办事处联系申报。

  哈市房产局指出,今后还将进一步调整明确廉租住房建设标准,由目前的30平方米左右,确定为50平方米以内,并明确了建设资金来源,要求用于建设廉租住房的资金不低于土地净收益的10%。同时,明年将计划通过公积金收益,加上通过新建住宅配建2%比例的廉租住房,加强对廉租房的投入。

  此外,哈市将进一步加大廉租住房工作力度,要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在今年全部完成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的基础上,2009年底前,全部解决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申请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10年开始,将保障范围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