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0日电 19日,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与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企业年金受托合同,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的受托人,又与其他年金管理机构分别签订了账户管理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此举标志着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集团所属2万余名员工将受益。
据悉,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是继东风汽车集团公司、中国网通集团公司、葛洲坝集团公司之后,第四家得到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建立年金计划的中央企业,是黑龙江省企业年金市场的领跑者。
为了做好年金工作,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了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年金受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投资管理人。据悉,此举哈电站集团已先期投入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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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是企业和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年金计划,不仅关系到企业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也是企业经营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推进和谐社会建立的重要标志,是企业进一步完善薪酬福利结构、建立中长期激励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业吸引人才、稳定人才、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举例来说,一个25岁的工作人员,月收入为3000元,每年工资增幅5%以上,投资收益在10%以上,按企业和个人各8.33%的缴费,到60岁退休时账户积累额将达到100余万元。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