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5日电 24日,家住哈市道里区224号的居民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家所在单元的14户居民已经停水一周了,现在的居民们都要在别处打水。
据张先生介绍,他是2004年开始在此居住的,居民每家都有一块水表。16日,张先生家所在的单元突然遭遇停水,而且一停就是一周。
据负责该楼的哈尔滨华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安物业管理站维修工王先生介绍,是道里区供水公司给停的水,听说停水原因是因为这个单元欠水费。
对此,道里区供水公司抄表员窦先生说,该单元居民欠水费4000多元,但是停水与此无关,只能等到居民补交欠费后才能帮忙调查此事。
高盛律师集团刘洪朴律师说,供水公司与用户之间是用水合同关系,对于个别用户的欠费行为,供水公司只能追究其违约责任,不得以停水方式去对其他用户实施违约行为。同时,因为停水给其他用户造成的损失,则应该由供水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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