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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起“的费”加1元 哈市万余台出租车已贴收费通告
2007-12-28 06:16:23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穆巍
东北网12月28日电 2008年1月1日起,市民乘坐出租车时,每乘次需交1元钱燃油附加费。记者27日从交通部门获悉,全市1万余台出租车内已粘贴了市政府相关通告。
据哈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减轻出租汽车行业负担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合理核定出租汽车因燃油价格上涨增加成本的基础上,形成了收取临时性燃油附加费的意见。经市政府批准,从2008年1月1日起,出租汽车载客时,在计价器显示金额的基础上,每乘次加收乘客1元钱。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