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9日电 28日,《员工和爱尔眼科走上仲裁庭》引起了市民的关注。哈尔滨爱尔眼科医院表示,降薪、裁人都是为了医院的发展,能让员工收入更高,而律师则认为爱尔眼科此举已构成违法。
邹潇潇一定会坚持到底
报道发表当天,邹潇潇与记者联系说,她的电话成热线了,同事们都打来电话,对自己表示了最大程度的支持。
邹潇潇说:“很多同事对于医院降薪、裁人的做法都很不满意,可是由于种种原因敢怒不敢言。医院降薪、开除员工的事被曝光后,大家都打来电话支持我,这让我很感动。我付出了劳动,就要得到应有的报酬,这一点我是不会让步的,就算是有一天对簿公堂,我也会尽我的力量为自己和身边的人讨回公道,虽然我一个人的力量很弱小,但我不是一个人在奋战,很多同事都在默默地支持我,有《劳动法》为我撑腰,我一定会坚持到底。”
同事佩服她的勇气
一位因不满意爱尔眼科医院降薪而离开的员工说:“我很佩服邹潇潇的勇气,对于一家医院来讲,一个人是很弱小的,我没有勇气和医院争执,有苦水只能自己咽。如果所有的同事都能像邹潇潇一样,那用人单位一定不敢随意降薪,也不敢随便更改合同。”
一位正在爱尔眼科医院工作的员工说:“对于降薪一事我也很不满意,可是医院通知得太急,只给了一周考虑的时间,包括我在内的很多同事没办法在一周的时间内找到新工作。我家在外地,很需要这份工作,就要过年了,我不想在过年回家的时候告诉父母自己失业了,所以只能勉强同意。等过完年以后,我会留心找新工作的,一旦有更好的地方我就会离开爱尔眼科。”
爱尔眼科为了医院发展
哈尔滨爱尔眼科医院行政院长刘大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劳动合同是爱尔眼科总部派人来签订的,工资订得偏高,以致于工作时间很多员工都在办公室里聊天,几乎没有人去谈业务,给医院的发展带来困难。医院参照沈阳爱尔眼科医院的模式,将工资做了调整,这一举动完全是为了医院的发展,也为了激励员工,让他们的收入更高。”当被问及工资调整后员工的工资是否有提高时,刘大栋表示暂时不明显。当记者问及此举是否涉及更改劳动合同一事,刘院长没有否定。
对于不接受降薪就开除一事,刘大栋说:“如果不满意医院调薪的决定,那就会产生消极的情绪,这对工作是不利的,所以不接受工资调整的,医院就视为不服从分配而终止劳动合同。”对于此举是否与劳动法相抵触一事,刘大栋未作回答。
律师爱尔眼科此举违法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律师付佳和认为,爱尔眼科医院在合同期内无故开除员工是违法行为。
付佳和律师说:“在劳动合同成立后,双方都应在平等的基础上严格遵守其内容,任何一方要修改其中内容都要经过对方同意,职工有权拒绝降薪,爱尔眼科医院单方降薪是违约行为。而员工不同意降薪,医院就单方解除合同,这种行为则触犯了劳动法,所谓不接受降薪即为‘不服从分配’根本不构成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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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若想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必须有法定的事由,否则,不能解除。若其确实有法定的事由,构成其单方面行使解除与劳动合同关系的条件者,则此项名为“开除”的决定,实际上在法律上能够被确认为其系单方面地行使合同的解除权。若其无法定事由者,则此项开除决定因违法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