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日电 2007年12月31日讯经过不分昼夜的搜救,2007年12月31日,牡丹江穆棱市顺发煤矿“12·29”事故救援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当日12时,最后一名失踪矿工遗体被搜救队员发现,共确认有19人遇难。救援工作结束,从而进入事故处理和调查阶段。29日,接到矿难事故报告后,省委书记钱运录,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栗战书当即做出指示,要求千方百计组织抢救井下被困人员,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2007年12月29日18时33分,牡丹江穆棱市顺发煤矿发生重大爆炸事故。副省长刘海生带领省安全监管局、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负责同志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据初步判断,本次事故可能因瓦斯和煤尘积聚超限引起爆炸。调查人员同时查明,事故矿井是在停产整改期间私自开工生产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12月30日,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关于牡丹江穆棱市顺发煤矿“12·2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紧急通报》,提出三项要求,坚决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各级政府,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打击不法矿主抗拒执法、草菅人命的嚣张气焰。要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停产指令、超层越界开采、非正规开采、隐蔽工程和以整合为名进行生产以及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严重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要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严格查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发挥企业工会和职工的参与监督作用,鼓励职工、群众和各类媒体举报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现象。
加大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要立即组织各煤矿企业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自检自查。要突出排查治理“一通三防”方面的重大隐患,严禁出现不合理串联通风、无风、微风作业,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等问题。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煤矿要坚决列入关闭范围。同时,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也要加强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进一步落实市(地)、县(市、区)、乡(镇)政府三级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产煤地区要将包保责任制落实到矿。各级领导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实际,深入井下,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有关部门要加大现场监督检查的强度和密度,加大执法工作的力度,严管严罚,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产煤地区要认真落实驻矿监管员制度,切实发挥驻矿监管员的现场“专盯”作用。对因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不到位而造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