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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低保户办点事还收“跑腿费”?
2008-01-04 13:29:5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杨拓 康福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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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同志:

  我们是道里区新城小区的低保户,我们小区物业在为我们这些低保户办理热费减免手续时,竟然向我们收取了7元钱,没说是啥费用,也没给开票据。我们都不明白,难道给我们这些低保户办点事也得收“跑腿费”吗?(部分低保户)

  记者调查:

  2007年12月28日,记者来到新城小区了解情况。几个低保户向记者介绍说,他们是2003年从道外区搬迁过来的,因为是低保人群,享受国家的减免热费政策。由于个人办理热费减免手续比较麻烦,所以该小区的物业为小区内所有的低保人群统一办理该手续。从2004年冬天第一次办理该手续的时候,物业就向他们每个低保户收取了2元钱的费用,接下来在2005年和2006年办理热费减免手续时也都收取了2元钱。但到了今年,物业竟向他们每户收取7元钱。低保户们曾经问过收费的人,收取的这笔钱叫什么钱,收费的人说,这是“跑腿钱”。他们觉得物业为低保户办事值得称赞,但还收“跑腿钱”就叫人没法理解了。

  记者随后来到管理新城小区的哈尔滨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为该小区低保人群办理减免热费手续的工作人员对此解释说,他们在办理此事的过程中确实向低保户收过钱,但不是“跑腿钱”。今年收取的7元钱是复印每个低保户相关材料的钱,而且这7元钱还不一定够用。

  他举例说,一个三口人的低保家庭,办理减免包烧费的手续,需要复印身份证、房产证、户口、低保证等,并且要复印两份,加起来有20多张,按每张3角钱算,还要6元多钱。最后,该负责人也无奈地说,都是物价涨得太快惹的祸,前几年两元钱就够了,如今7元钱还不一定下来呢!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