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0日电 近期,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人对“压线”这一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提出质疑。日前,哈尔滨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就此做出解析。
“电子交警”让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2006、2007年,哈市启动“数字城管”工程,在建成区主要路口安装电子交警自动抓拍系统150处,并在全市各辖区大队成立11个分处罚中心。据统计,2007年,交警部门共处罚电子交警抓拍到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13万余件,罚款2000余万元。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90.84%和93.75%,路口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压线”是指机动车遇停止信号停在停止线以内或停在路口以内的违法行为。该行为是哈尔滨市电子交警抓拍的重点之一。目前,哈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抓拍到的此种行为进行处罚,具体为罚款200元,一次记2分。
交管部门暂调“压线”录入标准
目前,哈尔滨市交通管理部门已将部分群众关于“压线”这一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过重的反映和相关建议向上级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汇报,相关部门也逐级上报,如有调整,需经省人大立法通过后才能实行。
在该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可能调整之前,市交通管理部门从安全第一和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决定从2007年12月1日起,暂时对该项交通违法行为调整录入标准,即对小型机动车车身未全部越过停止线,且不影响其他交通参与人交通安全的,可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不再录入违法行为系统。但对2007年12月1日之前已录入系统的“压线”交通违法行为,将继续依法处罚。如违法行为人对违法事实提出疑义,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中心将对其违法行为重新进行审核,对确实不属于主观故意,车身大部分未越过停止线,且未妨碍其他交通参与人交通安全的,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自动抓拍实行限时录入告知
目前,交警部门对自动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告知方式有邮局快递、电话(87026016和87026017)、登报、网络查询(//www.hrbjtwf.com,//221.207.229.180)、手机短信及通过市区各处罚中心提供的查询机进行查询等。
近日,市交通管理部门推出交通违法记录“限时录入告知制”,即从今年1月1日起,凡是电子交警抓拍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从违法事实发生之日起,以邮政邮戳、报刊和网站发布的日期为准,在1个月内不能发出告知通知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不再录入违法系统追究违法人的法律责任。交警部门同时提醒机动车所有人,如机动车档案登记地址和联系电话发生变化,应及时到市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便及时收到交通违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