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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采取措施稳定物价 调价时同步补贴低收入群体
2008-01-11 05:39:33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张鸣霄
东北网1月11日电 记者从黑龙江省物价局获悉,在日前召开的全省物价工作会议上,省物价局制订了2008年物价调控方案并出台了稳定物价的一系列措施,通过有效干预防止突发性价格上涨,市民关心的医疗、教育、住房等热点收费问题将得以有效调控。
据省物价局负责人介绍,近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预期调控目标为4.5%左右。黑龙江省将通过加强价格监测分析、价格预警、市场价格监管、控制政府提价项目、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等手段,来调控物价。
据介绍,今年黑龙江省将继续降低虚高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手术费等技术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合理制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据介绍,今年黑龙江省各地在出台调价项目时,凡是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影响较大的,将同步出台补贴措施,并结合实际加大优惠力度。在重要节日和价格异常波动期间,还将投放价格调节基金,对关系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部分商品实行定点、定量、定品种价格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需要。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