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1日电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巴彦县积极探索和实践新模式,狠抓4个关键环节,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明显增强,全县上下呈现风清气正、和谐奋进、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年初:责任分解层层抓落实
每年年初,巴彦县各乡镇、县直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建立和完善了责任体系,即县对乡镇(部门)、乡镇对村,自上而下,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分级负责制,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按照分工,明确各自分管的战线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并将《实施纲要》57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各部门,实行专项工作专人负责的分项负责责任体系。通过落实责任制,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年中:专项述职问题逐一整改
年中,巴彦县、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班子及成员要向常委会或党委会进行专项述职;村级“两委”负责人和乡(镇)站所负责人在“勤廉双述”和“双述、双评、双公开”评议活动中向评议人员陈述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去年,巴彦县在三级专项述职中,有13名县级党政班子成员、102名乡镇党政班子副科级以上成员、116名村两委负责人、242名乡镇站所负责人进行了专项述职,有14份报告不合格被责令重新修改。县纪委派人参加述职会议96人(次),针对述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各乡镇发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改回复通知书》18份,对梳理出的86个问题已整改72个,另有1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年底:专项考核转变测评模式
每年年末,由巴彦县委考核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及成员;乡镇、县直部门考核所属基层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并实现考核范围由过去考核到党委(党组)、直属党总支扩大到全县所有单位和部门;考核内容由以往乡镇、部门一套模式向各有侧重、有所区别转变;测评方式由单一公开测评向公开测评与暗访测评相结合转变;参加测评人员由过去只有机关干部、村级干部参加向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等各个层面代表均有参加转变;个别谈话对象由以往被考核单位自定人员向考核组随机点名确定转变。
全年:责任追究严肃批评处理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巴彦县将责任制落实和廉洁从政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责任制落实不力,屡屡出现违反规定行为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2007年,巴彦县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对两个乡镇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了通报批评,对3个乡镇和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廉政谈话,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