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1日电 2004年10月,李某和闫某盗窃骨灰盒然后打电话敲诈第一个死者家属后,距伊春市区100多公里的汤旺河区居民的担忧和恐惧迅速传播开去。三年来两人一共作案17起,敲诈钱款数额累计达百万之巨,得手13起,获赃款共计8万余元。2007年岁尾,李某和闫某落网。
“拿20万赎回你父亲的骨灰”
第一个被敲诈的是当地某商店的老板张某。2004年11月的一天,张某突然接到一个男子的电话,对方称:你父亲的骨灰在我们手里,你赶快拿20万元赎回,否则就把骨灰扬了。
张某马上报案。警方在侦查中获悉,在第一次敲诈电话打过后,那名陌生男子又相继打了几次电话,虽然电话都相当短促,但侦查人员注意到,打电话的男子总爱说一句“知道不”的口头语。这是侦查人员掌握的唯一一条关于犯罪嫌疑人特征的线索,“但要在全区数万人口中,排查一名爱说‘知道不’口头语的男子,工作难度可想而知。虽然侦查人员每天挨家挨户地毯式地排查,但这名男子始终没有‘撞到枪口上’。”徐队长说。
在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的多次电话交涉后,最后的赎金讲到了1万,同时约定赎金的交付地点为南山上一空旷而偏僻的电线杆下。嫌疑人要求被害人将赎金用塑料袋包好,埋到土里,上面放块石头为记号。等他们收到钱后,自然会打电话告知骨灰盒放在哪里。
1万元赎金被埋在了电线杆下,侦查人员在徐军的带领下,趁着夜色秘密进入南山,静候取钱人。埋钱地点一片空旷,没有大树等遮挡物,侦查人员只能蹲在草丛中。当时夜晚的气温降到零下10多摄氏度,穿着棉大衣都冻得瑟瑟发抖。侦查员饿了吃口面包,渴了喝口矿泉水,目不转睛地盯着埋钱的电线杆。可是一连蹲了大半个月,取钱人还是没有进入警方视线。天气越来越冷了,几名侦查人员的手和脚都冻伤了,案情却没有任何进展,专案组只好暂时下令撤兵。
又过了近一个月时间,被害人来到公安机关称:“被偷的骨灰盒找到了,地点是敲诈人电话通知的。”随后,侦查人员与被害人赶到埋钱的地点挖开一看,1万元钱不见了。
“知道不”口头语帮警方破案
在2005年至2007年上半年,汤旺河公安分局又相继接到5起利用骨灰盒进行的敲诈案件,但犯罪嫌疑人非常狡诈,每次打完电话迅速关机,侦查人员根本无法捕捉到他的信息。而且,通知被害人送钱的时间往往与通知其领取骨灰盒的时间相差半个月甚至一个月时间。警方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可始终没有找到犯罪嫌疑人,但是每一起报案都有一个细节,就是敲诈者爱说“知道不”这句口头语。
2007年10月12日,汤旺河区个体木器厂业主王某又接到了这样的电话,便来到汤旺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
就在此时,一男子来到刑警大队报案说,自己的夹包在先锋街被人偷走,要求他用3000元赎回,包里有很多票据,同时提供了敲诈他的电话号码。侦查人员一看号码,正是敲诈王某所用的电话号码,难道两起敲诈案都是同一人所为?徐队长与侦查员立刻让丢包者将赎金交给敲诈者,双方成交后,警方在先锋街的一个垃圾箱里找到了被偷的夹包。敲诈者是在先锋街偷包,警方围绕着先锋街展开了地毯式排查。
10月15日晚,徐队长带着侦查员以社区工作人员的身份到先锋街李某家中排查,刚巧碰上一个陌生的中年男子在李家,徐队长随便与他攀谈了几句,发现10句话中,这名陌生男子带出了五六句“知道不”的口头语。
“我当时意识到他就是敲诈者!我们一边周旋一边退出李家。当晚,我们在李家附近蹲点守候,发现两人一直没有出来,16日一早,当我们身穿警服冲进去的时候,李某与那名陌生男子一下就瘫软在地。”徐队长说。
经审讯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某,43岁,汤旺河人;犯罪嫌疑人闫某,40岁,嘉荫县乌拉嘎镇村民。李某和闫某是10年前在新青区相识的,4年前,二人因经济窘迫,商量利用盗窃他人墓中骨灰进行敲诈钱财的想法,两人一拍即合。李某负责寻找骨灰和家属电话,闫某负责购买手机卡和打电话索要赎金。2004年11月,李某在南山转悠了一小天,找准了老张父亲的墓地,并将其子女的姓名熟记于心,并在老张家商店找到了电话号码,让闫某拨打了勒索电话。第一起敲诈成功后,两人感到这条道来钱真快,便接二连三地实施。近3年里,两人利用同样手段实施敲诈案件共达17起,敲诈勒索被害人钱款数额累计达百万之巨。得手13起,获赃款共计8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闫某已被检察机关批捕,案件已经移交到审判机关。受害者准备起诉这两个盗窃骨灰的人。(照片由汤旺河公安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