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5日电 近日,省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对做好慰问、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解决好困难党员的生活困难问题,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实际措施。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做好慰问、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中组部《关于元旦期间开展慰问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以及困难党员活动的通知》(组电明字[2007]44号)的要求抓好落实。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做到春节前对每一名生活困难党员上门走访慰问一次,并落实帮扶措施。各级组织部门要将中央和省委下拨的定额补贴在春节前发放到位,同时,要加大协调力度,多渠道筹集经费做好帮扶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把帮扶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作为树立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的重要内容,率先垂范,在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的同时,带头结成帮扶对子,做好慰问、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本系统(部门)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建立生活困难党员台帐。要积极研究探索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长效机制,从组织、机制、措施、资金等方面,认真研究做好本地区、本系统(部门)开展党内帮扶激励、关怀、帮扶工作的具体办法,积极开展党内帮扶,把组织帮扶与动员组织有条件的党员与困难党员结对帮扶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使有困难的党员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要针对生活困难党员的实际情况,组织进行技能、技术培训,增强创业、就业能力。要积极探索、推广建立帮扶基金、“爱心超市”,提供贷款贴息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发展项目等办法,不断拓宽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的途径。要注意把帮扶生活困难党员与帮扶生活困难群众工作统筹考虑,一并安排落实。各级组织部门要主动与民政、财政、劳动、人事等部门沟通、协调,在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上争取支持。
据悉,省委组织部已下拨党费425万元用于做好慰问、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工作,并要求各级党委加大本级党费的投入力度,确保工作需要。近日省委组织部部领导班子成员已带头分赴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黑河等市,深入基层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家中走访慰问,为基层生活困难党员送去组织的关怀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