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6日电 记者昨天从哈尔滨市物价局获悉,哈尔滨市近期将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调整,按照相关要求,哈尔滨市水、电、煤气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价格,在一季度暂不得提高。
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稳定哈尔滨市物价,市物价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调整进行严格限制,按照现在的市场物价,暂定整个一季度的供电、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和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一律不得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一律不得提高,医疗服务以及化肥等价格要保持稳定。
对于部分拟调整价格的商品,均需待一季度后,根据具体市场物价情况,充分考虑实际情况进行听证等程序,考虑是否进行调整;同时,哈尔滨市还将加强对粮、油、肉、禽、蛋等重要商品价格监管工作,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的行为,及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变相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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