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6日电 去年以来,黑龙江省采取五条措施治理食品加工小作坊。
一是底数清楚,分类建档。黑龙江省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万余家,其中证照齐全小作坊4000多家,占小作坊总数的34.07%。在调查摸底后,各地全部建立了动态监管档案,同时,对证照不全小作坊也单独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档案。通过分类建档,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和监管奠定了基础。
二是依靠政府,取得支持。各地及时把小作坊监管整治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治建议报告当地政府,在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建立协管网络,落实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的责任制。不少地方把食品安全列入政府考核目标,有的还实行了“一票否决”。各基层政府普遍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了相应的退市、销毁和召回等措施。对小作坊全面实施了质量承诺、建立了进货和销售台账制度。
三是抓好典型,探索推进。各地针对小作坊监管整治工作情况复杂、问题多、难度大等实际情况,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小作坊监管整治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四是全力帮扶,依法淘汰。各地对本地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了全面清查,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质量安全要求的,采取区域整合、联合经营等形式,规范、引导小作坊达到基本质量安全要求;对处于偏远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允许有条件存在的,督促、引导其进行环境卫生条件改造,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安全。同时,对不具备基本质量安全要求的202家有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小作坊,89家有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的小作坊,210家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的小作坊,及时移送到相关部门并建议地方政府予以取缔。积极帮扶一批具备一定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整合做大一批具有区域性集中加工特点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五是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全省形成了政府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各界广泛参与、上下层层抓落实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