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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教育系统开先河聘请法律顾问团
2008-01-16 16:17:31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李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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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6日电 1月8日,绥芬河市教育系统聘请了法律顾问团。顾问团由律师,司法机关、信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的负责人组成。

  据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虽然在西方等国家政府机关聘请自己的法律顾问团做法很普遍,但在绥芬河市,行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团的做法,市教育系统尚属首次。

  教育系统聘请的法律顾问团,由黑龙江天也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鸿钢律师、张丽娅律师,司法局副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海林,司法局法律事务中心刘轶群律师、袁丛铭法律工作者,市人民政府信访办李永良副主任六人组成,王鸿钢任首席顾问。在8日举行的聘任仪式上,法律顾问团与教育局签订了聘请法律顾问合同,教育局局长杨永茂向法律顾问团成员颁发了聘任证书。

  此外,双方还协商制订了《绥芬河市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制度中明确了法律顾问团的法律服务范围?法律顾问服务面向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所有部门,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修改合同文本、代理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等内容。

  据教育系统负责人介绍,作为行政机关,教育系统聘请法律顾问团,是为了适应绥芬河市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经济秩序,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保持学校良好声誉,更好地实现依法治校。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