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7日电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哈尔滨市部分车型的报废汽车可领取补贴。
根据规定,哈尔滨市对2006年年度报废车开始发放补贴金。凡在2006年度报废、拆解的,使用年限在7—9年之间的下列车型均可领补贴:总质量在12000千克以上(含12000千克)的载货汽车及准牵引总质量12000千克以上(含12000千克)的半挂牵引车;乘座人数(包括驾驶员)30人以上(含30人)且车长9米以上(含9米)的载客汽车,上述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的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人民币4000元。2006年报废的车长9米以上(含9米)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符合欧П标准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人民币15000元。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上述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范围。请车主于1月16日—22日持相关手续到道里区西十六道街17号领取补贴资金。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