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黑龙江省各级“扫黄打非”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2007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以“反盗版天天行动”、“文化环保工程”和网络专项治理等平台,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在加强对文化和出版物市场日常监管的同时,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处罚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为进一步宣传“扫黄打非”工作,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07年查办的案件中,选出十个典型案件。现公布如下:
1、哈市王敏书屋、书香书屋销售非法出版物案
2007年1月,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接到《格言》杂志社举报,哈尔滨火车站前地下哈乐地商城有书店销售假冒《格言》杂志社名义出版的《格言》合订本。经现场检查并鉴定,王敏书屋正在销售的《格言2007·1—6春季卷》、《猪年运程》、《茶余饭后》等83册期刊为非法出版物;书香书屋正在销售的《格言2007·1—6春季卷》65册为非法出版物。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依据出版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分别对王敏书屋、书香书屋给予没收全部非法出版物、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牡丹江华耀印刷厂非法印刷案
2007年3月15日,牡丹江市新闻出版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牡丹江华耀印刷厂正在印刷宗教宣传品,并且提供不出宗教管理机关和新闻出版机关核发的准印手续,从而确定为从事非法印刷活动。牡丹江市新闻出版局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对牡丹江华耀印刷厂处以没收全部在制印刷品、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3、鹤岗市高某、林某组织实施网络淫秽色情表演案
2007年4月28日,在省公安厅网监总队的指导下,鹤岗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利用互联网组织、传播淫秽色情表演案件,当场抓获涉案人员5名。经侦查,2005年以来,林某、高某等为追求巨额经济利益,在鹤岗市一民房内先后8次组织多人利用互联网以“一对一”和“一对多”的方式,实施淫秽色情视频表演,以观看者观看时间长短收取费用,共获利20余万元。目前,林某、高某,庞某已被当地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并处罚金6万元的刑事处罚。
4、哈尔滨鸿福书业有限公司擅自发行出版物案
2007年5月6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道外区大方里小区一住宅楼内的鸿福书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任何出版物发行资质的情况下发行出版物。经查,该公司自2007年以来,在未取得《出版物发行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发行《金阶梯》系列教学辅助图书1055册,违法经营额1.8万元,获取违法所得5472元。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依据出版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5、齐齐哈尔今日传媒报业广告有限公司非法发行案
2007年8月23日,齐齐哈尔新闻出版局根据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来的案件线索,着手对齐齐哈尔今日传媒报业广告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发行问题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自2006年8月份以来,在无任何出版物发行资质的情况下,为湖北东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代发《新军事纵横》、《军事瞭望》两种非法报纸计1206份,获利1000元。齐齐哈尔市新闻出版局依据出版管理相关法规规定,给予该公司没收全部非法出版物及违法所得,罚款1.9万元的行政处罚。
6、延寿县学府书店销售盗版教材案
2007年8月27日,哈市版权局接到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举报,哈市延寿县学府书店销售盗版该所享有专有出版权的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磁带。8月29日,哈市版权局对延寿县学府书店进行执法检查,该店不但拒不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工作,而且纠集不法人员抢夺被扣押盗版制品。9月12日,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哈市公安局的执法人员,对延寿县学府书店再次进行检查,当场发现部分盗版图书及音像制品。该店属无证经营,哈市版权局责成延寿县文体局取缔该店,并没收所有非法经营的出版物。
7、东煤地质局哈尔滨测试研究中心印刷厂印刷非法出版物案
2007年8月31日,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东煤地质局哈尔滨测试研究中心印刷厂进行检查。经查,该厂于2007年8月31日接受一男一女两人委托,在未查看印刷委托手续的情况下,承印了标注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环境教育》(黑龙江分册)一年级上册和三年级上册两种出版物。经鉴定,该书为非法出版物。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依据印刷业管理法规规定,对东煤地质局哈尔滨测试研究中心印刷厂处以罚款7.2万元的行政处罚。
8、迟某某等销售淫秽色情光盘案
2007年9月13日,有群众反映哈尔滨市曼哈顿商厦有不法人员在出售淫秽色情光盘妨碍商场正常经营秩序,影响商场形象。为此,在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下,哈尔滨市公安局经过一个月的认真工作,10月30日,组织警力30余人展开收网行动,当场抓获销售淫秽光碟人员10余人,收缴淫秽光碟440张。销售淫秽光碟人员李某某、徐某某、黄某等10人被行政拘留,迟某某被劳动教养一年。
9、敬杰书屋销售非法出版物案
2007年11月27日,黑龙江省书报刊市场稽查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哈尔滨市火车站前地下哈乐地商城“敬杰书屋”正在销售非法出版物。根据群众举报,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两次提取86种图书进行审读鉴定,其中有81种为非法出版物。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依据新闻出版管理法规规定,给予其没收非法出版物1793册、罚款5.3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成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吊销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0、双鸭山市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会非法设立出版单位案
2007年12月初,双鸭山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经理人》和《优秀经理人》两种期刊的刊号存在问题。经抽样鉴定,上述两种期刊为非法出版物。经查,《经理人》和《优秀经理人》两种非法期刊由隶属双鸭山市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会的《经理人》编辑部主办,该编辑部未经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审批,其刊号是从非正常渠道获得的。目前,双鸭山市新闻出版局已将《经理人》编辑部依法查封,扣押用于从事编辑非法期刊的计算机2台、传真机1台、复印机1台和未售出的非法期刊210册,对双鸭山市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会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