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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哈尔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大幅下降
2008-01-17 15:25:56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李进胜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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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7日电(李进胜 记者雷蕾) 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今天召开的2007年度哈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通报会上了解到,去年哈市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死亡人数与直接经济损失同比2006年有大幅下降。其中,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五成。

  事故中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大幅下降

  据统计,截止到2007年12月20日,哈市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000余起,死亡471人,受伤2500余人,直接经济损失958.17万元。与2006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下降23.29%,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5.2%。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次、伤、亡、损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全年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12起,造成43人死亡,2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6万元。与2006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1起,下降47.83%;死亡人数减少54人,下降55.67%;受伤人数减少72人,下降77.42%;直接经济损失减少238.1万元,下降74.71%。

  超速行驶仍是事故主因

  分析2007年全年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一是全市有14个辖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呈下降态势。其中,木兰、通河、巴彦辖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降幅在40%以上,道里、道外、香坊、平房、双城、五常、方正辖区降幅在20%以上;二是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仍然是机动车肇事的主要原因。全年因超速行驶导致58人死亡,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2.39%;未按规定让行、逆向行驶和酒后驾驶分别导致39人、31人和34人死亡,分别占事故死亡总数的8.35%、7.28%和6.64%;三是一般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占事故死亡总数的比例较大。全年一般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导致126人死亡,占事故死亡总数的29.58%;四是正面相撞和侧面相撞事故依然是交通事故的主要事故形态。全年正面相撞和侧面相撞共造成220人死亡,占事故死亡总数的52.01%;五是平直路面依然是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全年平直道路共发生交通事故1769起,占事故总起数的82.55%;死亡374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79.91%。

  全年事故四升五降

  全年事故的主要上升点有四个:一是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未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全年酒后驾驶造成34人死亡,同比增加4人,上升13.33%;疲劳驾驶造成12人死亡,同比增加2人,上升20%,未按定让行造成39人死亡,同比增加16人,上升69.57%;二是刮撞行人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上升。全年刮撞行人导致交通事故238起,同比增加135起,上升131.07%;死亡41人,同比增加9人,上升28.13%;三是驾龄不满3年的和驾龄在20年以上责任者驾驶人导致交通事故明显上升。全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驾龄不满3年的责任者驾驶人导致交通事故146起,同比增加53起,上升56.99%;死亡39人,同比增加5人,上升14.71%。驾龄在20年以上的责任者驾驶人导致交通事故55起,同比增加33起,上升150%;死亡11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37.5%;四是凌晨2-3时、晚间17-18时发生交通事故上升。全年2-3时发生交通事故23起,同比增加2起,上升9.52%;死亡13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30%。17-18时发生交通事故115起,同比增加58起,上升101.75%;死亡32人,同比增加12人,上升60%。

  全年明显的事故下降点为五个:一是平房、方正、木兰、双城大队辖区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其中,木兰和平房大队辖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降幅超过30%;二是违法占道行驶、违法变更车道和超速行驶等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导致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违法占道行驶导致2人死亡,同比减少33人,下降94.29%;违法变更车道导致7人死亡,同比减少7人,下降50%;超速行驶导致58人死亡,同比下降22.4%;三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全年哈市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75起,同比减少105起,下降58.33%;死亡47人,同比减少69人,下降59.48%,均超过五成以上;四是阴天和雨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全年阴天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死亡17人,同比减少28人,下降62.22%;雨天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死亡15人,同比减少6人,下降28.57%;五是公路客运车辆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全年全市公路客运车辆导致道路交通事故26起,同比减少23起,下降46.94%;造成9人死亡,同比减少29人,下降76.32%。

  酒后、无证驾驶为特大事故主因

  分析全年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从事故形态分析,正面相撞、侧面相撞和尾随相撞是导致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正面相撞导致特大交通事故死亡10人,占特大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23.26%;侧面相撞导致特大交通事故死亡6人,占特大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13.95%;尾随相撞导致特大交通事故死亡8人;占特大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18.6%;从事故原因分析,酒后驾驶、违法装载、无证驾驶是引发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因酒后驾驶导致的特大交通事故死亡6人,占特大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13.95%;违法装载导致的特大交通事故死亡7人,占特大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16.28%;无证驾导致的特大交通事故死亡5人,占特大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11.63%;从责任者人员类型分析,农民和自主经营者驾驶人是导致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农民驾驶人导致特大交通事故死亡15人,占特大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37.5%;自主经营者驾驶人导致特大交通事故死亡9人,占特大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22.5%;从责任交通方式分析,驾驶客车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居多。全年驾驶客车共发生特大交通事故6起,占全年特大交通事故起数的50%,导致21人死亡,占因特大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48.84%。

  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紧锣密鼓

  2007年,交警部门将打击无路权车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工作始终,截止目前,全市共查扣各类无路权机动车1126台,分两次集中销毁146台,城区内基本消除了无路权车,极大净化了交通环境。十七大召开前,全市开展为期70天的交通整治攻坚行动,采取支队联动和区队为战相结合、全方位管控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巡逻纠违和区域清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组织开展打击交通违法、预防交通事故、加强公路管控、开展舆论宣传四个专项战役。

  据统计,2007年全市交通民警共查处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18121件,罚款76403429元,拘留严重交通违法人491名。市区共有各类交通标识15000块,交通护栏64800延长米,交通标线50万延长米、热熔型交通标线18.6万平方米,信号灯控路口434处,手触式行人信号灯56处,电子警察150处,电视监控点50处。目前全市八区十县在籍机动车509226辆,驾驶人111.9万名。

  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得当

  全年重点强化了事故高危点段的管控工作,在重新排查全市确定35处事故高危点段的基础上,以警示图形式向全市发布,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警惕,同时支队确定警力跟着事故高危点段走的勤务模式,全天候地加强巡逻管控,做到白天有警、夜间有灯(警灯)。与此同时,全市强化了安全隐患的“三排查”。即对市区及公路高危点段进行重新排查,进一步调整和规范了强化管控、跟踪管理的措施,全面落实干部和民警具体承包责任;对辖区路面交通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划定隐患路段等级,明确整治重点,采取加大警力布控和多部门综合治理的方法推进解决;从重点运输单位和重点人群入手,签订确保安全责任状,严把驾驶资格关。

  交警部门同时通报了今年元旦期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自2007年12月30日0时至2008年1月1日12时,全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2人、受伤2人,与去年同期比分别下降80.95%、71.43%、92.59%。全市未发生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