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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宿舍配文体设施
2008-01-18 11:00:1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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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8日电 记者17日从哈尔滨市建设部门获悉,按照国家“关于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规定,今后集中建设的农民工集体宿舍和专供农民工租用的住房,应适当配备必要的文化、体育活动等设施设备。哈尔滨市相关部门将对农民工的居住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

  据相关人士介绍,按照新规定,今后城市将多渠道为农民工解决居住场所,用工单位被明确为“是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责任主体”。用工单位可以采取无偿提供、廉价租赁等方式向农民工提供居住场所,具体方式可在劳动合同中予以约定。农民工自行安排居住场所的,用工单位应当给予一定的住房租金补助,并可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应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集中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由用工单位承租后向农民工提供,或由农民工直接承租,但不得按商品住房出售或出租。目前,哈尔滨市已建成1万多平方米的农民公寓,有望在今年投入使用。

  此外,为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安全、卫生,并考虑农民工的居住需要和生活成本,市建设安全监管部门将严格规定,向农民工提供的居住场所应远离危险源和污染源;工程施工类企业向施工现场农民工提供的宿舍,应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有关规定;集中建设的农民工集体宿舍和专供农民工租用的住房,要适当配备必要的文化、体育活动等设施设备。此外,房产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农民工宿舍和住房使用情况的监管。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