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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宝峰:有效改善龙江居民健康水平
2008-01-22 11:23:55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杜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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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2日电(记者 杜筱) 22日上午9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哈尔滨隆重开幕。省政协委员杨宝峰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了社区慢性病防治工作上。

  杨宝峰认为,由于慢性病所带来的严重的健康威胁以及巨大的经济和社会负担,防治慢性病成为发达和发展中国家共同面临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黑龙江省也不例外。但由于黑龙江省整体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不平衡,目前我省在慢性病社区防治工作中仍存在亟需解决的问题,据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转变观念,强化政府责任,提高对社区慢性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WHO指出,如下十大错误认识影响了中国的慢性病防控。1、慢性病主要危害高收入国家,中国尚处于发展中国家;2、中国应该先控制传染病再控制慢性病;3、慢性病是“富贵病”,中国即使有,人群数量也不会太多;4、老人才得慢性病;5、慢性病主要攻击男性;6、慢性病预防是个人的事,而非政府的事;7、慢性病不可预防;8、中国人口众多,慢性病防治费用国家难以承受;9、有慢性病危险行为也可以长寿;10、慢性病死亡不可避免,因此奢谈预防很难。上述观点极大地制约了我国慢性病预防和综合推广工作。因此,转变对慢性病防治工作的认识是开展好该工作的重要前提。

  由于慢性病的防治是一个公共卫生问题,需要政府的支持与干预。观念先进、责任明确的政府领导层以及由此形成的一系列政策、组织机构及合理配置的卫生资源是慢性病防治活动顺利开展的有力保证。芬兰北卡项目的“开发不同层面的领导”策略,被许多发展中国家成功应用。

  (二)完善社区慢性病防治体系,建立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上级医疗机构为依托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体系。

  发达国家在慢性病管理的组织体系上也多以社区为服务平台,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康复师等卫生人员为主体,并与医疗机构形成了完善的双向转诊机制,在社区层面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疾病管理和康复、保健等工作。

  我国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体系强调社区卫生机构的主体作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指导作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社区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的相互协作和双向转诊机制缺乏,上级医疗机构在慢性病管理的诊疗技术支持与双方协作机制和途径上仍需加强,应探索可行的操作化的合作途径与机制。

  (三)明确慢性病社区管理专项投入经费的筹资渠道。

  目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上均已不同程度地开展了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慢性病管理工作,但由于没有任何专项经费投入,极大地影响了社区慢性病防治工作的开展,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取得的成效也非常有限。因此,建议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慢性病管理专项工作经费的投入,才能有效保证该项工作的真正落实。

  总的来说,社区慢性病管理是一个公共卫生问题,政府应是慢性病防治工作资金投入的主体。同时,也应探讨医疗保险、社会资金、慈善捐助、个人出资、科研或国际合作项目等多渠道的筹资机制。

  (四)加强对社区基层医务人员慢性病管理所需知识技能的培训,完善必要的设备设施以及其他相关配套措施的保证。

  慢性病防治工作的主体是社区的基层卫生人员。由于社会、心理和生物因素对慢性病患病率与发病率的影响,慢性病防治更注重对这三方面进行综合防治,对基层卫生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技能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他们不仅需要具备扎实而全面的临床与基础医学理论,而且需要有一定的预防医学、健康教育、行为干预、社区医学和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提高基层人员上述方面的技能成为慢性病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保证。此外,目前黑龙江省社区卫生机构由于缺乏长效的投入机制,有些社区缺乏开展慢性病管理所需的必要设备设施,如,健康教育活动和宣教材料制作所需要的设备,健康档案管理需要的计算机和管理软件不到位,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项工作的开展。

  (五)加强对社区慢性病防治工作资金投入的绩效管理。建议政府或医疗保险机构能够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投入。制定慢性病管理与服务项目,政府或医疗保险部门作为出资方,在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买服务。可根据影响慢性病的主要危险因素、常见慢性病病种、国内外慢性病项目管理的经验,来确定慢性病管理的病种及管理项目。出资方按项目管理的方式,根据绩效考核的质量标准与评估指标,对社区慢性病管理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投入和使用的效率与效果,规范和促进慢性病的社区防治工作。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