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6日电(记者张喜艳 吕博) 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他们生活面临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维护农民工的权益成为了省人大代表们热议的话题。
代表们建议,应把农民工视为城市新兴产业工人,着眼于破除劳动力流动中的身份性歧视,使劳动力的竞争在起点和过程中处于平等、公平的基础上。同时,适应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切实形成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机制和体制,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建立就业机会权利平等、获得劳动报酬权利平等、享受就业社区公共资源权利平等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平等就业制度,逐步给予“农民工”与城市职工同等待遇。
省人大代表王国学说,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建设不可缺少的产业大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要解决农民工的就业歧视、从业环境、社会保障等问题,积极关注农民工的精神和生活需要,善待并尊重农民工,让农民工拥有与城市从业者平等的就业机会与尊严。任守庆说,就业是民生之本,要统筹城市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机制,建立健全城乡就业服务体系。
省人大代表付广华说,要深入开展维权行动,落实劳动合同法,实施征地农民保障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切实维护职工和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王民林说,要在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社会保障上赋予农民同等的待遇,城乡之间只有建立起平等的权益体系,才真正谈得上要素合理配置,进城务工农民才能真正成为稳定就业的产业工人、稳定居住的城市居民。
王淑琴代表建议,应该着力构建以“公平、公正、阳光、法制”为基本特征的创业环境,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一方面要加强专项检查和日常监察,依法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