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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设救助金治“无主”病人
2008-01-26 15:22:07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孙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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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6日电 目前,许多医院救治患者时,常常遇到找不到患者家属的“无主”病人情况。医院常常处在既要自掏腰包,又要承担相应风险的尴尬境地。

  问题:医院垫钱又担责

  记者从哈市卫生局了解到,医院在治疗“无主”病人时,没有财政补贴。据不完全统计,哈市医院每年要为“无主”病人承担各种医疗费用超过30万元。

  更令医院尴尬的是,自己既要掏钱救治“无主”病人,还要面对一定的风险。按照规定,医院在对患者实施救治时,需要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签字,以便确定治疗方案。可是,在医治“无主”病人时,尤其是危重病人不能签字,而又无其家属代签时,医院往往要承担一定风险。

  建议:设立医疗救助资金

  九三学社的委员建议,政府、社保、医保机构应多方协商,成立一项特殊医疗救助资金,用以资助那些无家可归、无人可管的弱势群体。具体方法是,城镇内各社区上报特困人口,社区办事处协助财政部门、民政部门根据低保人数,每月扣除专项医保资金(例如每月每人扣除3~5元),建立医保专项基金个人账户,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具体操作可仿照农村合作医疗的办法和规定;也可以采取政府财政拨发专项社会救助资金,如医院收治无家可归患者,医疗费暂由医院领导审批挂方,并建立挂方人员就医档案,每季度或每半年度上报财政,领取专项资金;另外,民政部门也可以设专科专人规范管理,医院收治到无家可归或无人管患者后,第一时间报告给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全权负责他们在住院期间的医疗事宜。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