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8日电 昨天起,哈市开始销售烟花爆竹,民警就烟花爆竹的选购、燃放等问题进行了详解。
★选购篇
选择供应商:市民要在烟花爆竹定点销售地点购买。
认清产品标志:应选购产品标志完整、清晰的烟花爆竹,即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中文燃放说明清楚。
检查引火线:选购烟花爆竹产品的引火线应是无霉变、无损坏的安全引线,颜色一般为绿色。选购鞭炮产品时要注意引火线的长度和结鞭的牢实度等。
选择烟花种类:近年来,吐珠类、喷花类、升空类、小礼花类、造型玩具类、组合烟花类产品深受市民喜爱,这几类产品都要求燃放场所较空旷、附近无电线及易燃物等。对吐珠类产品应选购筒体较粗、硬,引火线较好的产品。
★燃放篇
燃放时间:哈市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1月30日(农历小年)零时至2月21日(正月十五)二十四时。
禁燃地点:哈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的区域为道里区中央大街步行街、南岗区果戈里大街、东大直街、生产单位周围300米以内、居民区的房顶、阳台、楼梯等易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部位及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违规处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