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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清欠
2008-02-01 10:01:1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林乐君 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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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日电 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黑龙江省将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契机,加强劳动关系利益协调机制、纠纷调处机制和监察执法机制建设,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全力推进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按照全省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推进会议部署,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解欠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分类处理,根据企业不同的生产经营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加大资金筹集力度,推动企业加快资产变现,督促企业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统筹调剂资金,并协调当地财政部门积极调整预算支出结构,切实落实匹配资金。加强监督检查,健全情况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统筹兼顾,将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和拖欠并轨人员债务问题一并解决,妥善处理矛盾和问题,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清欠任务。

  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以建筑业、餐饮业为重点行业,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单位,以农民工为重点人群,综合运用指导、服务、监督等手段,力争年底前各类企业普遍施行劳动合同制度。同时,加快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实施集体合同覆盖计划,继续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做好国有企业及厂办大集体改革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初步建立健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长效工作机制。

  探索实施积极的企业工资政策。加大年初新调整企业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企业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最低工资制度的有效落实。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劳动部门将配合工会组织积极推动企业、区域、行业建立工会,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工会组织健全、具备协商能力的企业,抓好企业内部的工资集体协商;在企业规模较小、工会力量较弱、不能单独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地区,抓好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