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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刺激高龄婆婆 儿媳将8万遗产办提存公证
2008-02-19 15:16:18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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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9日电 近日,哈市孙女士的丈夫因病去世,为了不让98岁的婆婆知道儿子去世的消息,又能让婆婆顺利继承儿子留下的遗产,孙女士将婆婆应继承的8万余元遗产提存到公证处设立的指定账户上。

  2005年,孙女士的丈夫因肝癌医治无效死亡,留下了53万元遗产。按照法律规定,遗产为夫妻共有财产,一半为孙女士个人财产,另一半则为孙女士、女儿和婆婆共同继承。但因孙女士的婆婆今年已经98岁,意识糊涂,生活无法自理。要想继承遗产必须征得婆婆的同意,而告诉婆婆儿子去世的消息对她打击太大。于是,孙女士来到动力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提存业务,将婆婆应得的8万余元遗产提存到了公证处的指定账户上,然后由婆婆的法定监护人持相关合法手续到公证处取钱,并且达成监护协议,这笔钱必须用于婆婆的日常生活起居。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