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3日电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最大限度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哈尔滨市政府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的基础上,制定了《2008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征求意见稿)。按照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关于惠民行动项目要来自人民,最后选择权和决策权交给人民的要求,现将其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一、学有所教方面
1.对59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对3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确保1万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保障5.5万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公办初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资助学生2.7万人;资助500名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400名农村贫困大学生和300名贫困残疾人大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入学费用。
2.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扩建、新建5所中小学校;建设8所农村寄宿制学校;更新提升18所学校的教学设备;免费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1000名。
3.培训农民工35万人;培训下岗失业人员3万人。
二、劳有所得方面
4.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新增城镇就业8.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转移农村劳动力122万人。
5.对零就业家庭实行“托底”式安置,确保现有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1名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能够就业再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的目标。
6.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为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 。
三、病有所医方面
7.进一步减轻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适当提高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部分可不住院病种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给予适当补助;新增15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8.完成4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新建、改扩建任务,完成7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设备装备任务。
9.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工作,参合农民达到340万人,实现农村低保人员、五保户全部参加新农合。
10.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培训3000名乡村医生。
四、老有所养方面
11.整合建成并投入使用农村敬老院20所,床位达到3000张以上。
12.在市区推行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服务组织为载体,以上门、日托等为服务形式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对65岁以上的生活困难独居老人,采取由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五、住有所居方面
13.全面启动主城区棚户区改造,改造棚户区100万平方米;实施农村康居工程,新建改造农房100万平方米。
14.制定《哈尔滨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新增廉租住房受益户3600户。
六、弱有所保方面
15.制定低收入家庭标准;建设社会救助信息网络;在市区实施低收入家庭分类救助。
16.启动建设残疾人培训托养服务指导中心;帮助10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改造危房;为6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免费治疗100名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免费治疗100名唇腭裂儿童。
17.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扶持2万户农村贫困户当年脱贫。
七、便民服务方面
18.启动建设群众诉求服务中心。
19.全市居民户口迁移实行“一站式”服务。
20.2区(阿城、呼兰)10县(市)全面建设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平台。
21.新增、更新公交车辆120台;开辟、调整、延伸公交线路10条。
22.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建标准化“农家店”400个;创建50个便民面食店。
23.建设农家书屋100个、农村阅报栏100个。
24.安装健身路径1200件(套)。
八、宜居环境方面
25.加强城区绿化,新增绿地860公顷,新植树木110万株。
26.改造建设500个居民庭院、50个社区休闲健身广场,改造庭院周边破损严重道路28条(段)。
27.新建、设置垃圾压缩中转站16套,增设散袋垃圾收集车。
28.治理城区污染源700处,其中烟尘110处、油烟200处、异味40处、粉尘50处、噪声300处。
29.建立路灯杆报警地理信息定位系统;实施临街门市房亮灯工程和行业场所安装监控摄像头工程。
30.新建沼气工程20处,新建户用沼气池9000个。
31.解决227个村屯饮水安全问题。
32.开工建设农村公路1500公里,竣工通车1000公里;新建乡镇客运站10个;开辟延伸客运线路10条。
关于征求对2008年惠民行动项目意见的公开信
尊敬的广大市民: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最大限度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市政府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的基础上,制定了《2008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征求意见稿)。按照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关于惠民行动项目要来自人民,最后选择权和决策权交给人民的要求,现将其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请广大市民进行选择和确认,并就您认为需纳入本年度惠民行动项目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此次征求意见时间自2008年2月23日起至2月25日止。反馈意见可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哈尔滨”(www.harbin.gov.cn)点击首页《哈尔滨市政府征求对2008年惠民行动项目意见》栏目,也可以书信方式邮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目标办”,地址: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邮政编码:150021,联系电话:86776528、13904630497。
感谢您的积极参与!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