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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40%的乡镇2008年年底前配备消防车
2008-02-26 18:44:22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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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6日讯 (记者 印蕾 ) 记者从26日召开的全省公安消防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发展壮大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年底前,各市(地)40%的乡镇将建成配有消防车的消防队,20%的村将建成配有手抬机动泵的义务消防队。副省长黄建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提出,各级政府要继续因地制宜,创新思路,继续拓宽消防队伍的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能。要逐步建立健全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保安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基础,能有效控制各类火灾的消防力量体系。积极整合现有公安职业、公安现役、企业专职、民办消防等多种消防资源,形成合力。

  此外,今年全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还将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以人员密集场所、物资集中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六小单位”、“三合一”建筑、违法建筑、消防产品、建筑消防设施为重点,不间断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严格依法查处各类火灾隐患,特别是从源头上规范“三合一”场所,尽力将生产、储存、经营与人员住宿分离,尽量防止形成新的“三合一”场所;继续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机制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实行消防监督分级管理,推动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坚决防止小隐患引发大事故、小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火灾。加强从源头上预防火灾隐患,建立和实施消防执法联动机制,严格消防安全审批前置条件,突出火灾预防关口前移,落实职能部门执法联动责任,杜绝新的违法工程产生;加大建筑消防设施运行质量、违法使用工程整治力度,实现全省违法使用工程100%依法查处;利用科技手段,加大对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打击力度;加大消防刑事案件办理力度,依法立案率和依法移交、起诉率要达到100%,较大以上火灾和疑难火灾原因认定准确率要达到100%。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