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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雪灾引发意外险话题
2008-02-27 15:45:4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李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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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7日讯 近日,黑龙江省一些保险公司反映,来咨询意外险的客户多了起来,大多数人认为,南方雪灾让他们感觉到意外太容易发生了,希望能有一些这方面的保障。

  新华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培训部讲师吴宏志认为,从民生的角度来说,雪灾看似天灾,国家会启动应急预案。但老百姓自己也应清楚,一旦发生意外,实际上保障越多,越对自己有利。对于每个人来说,关爱自身,主动了解一些险种,弥补国家一些关照不足的地方很必要。

  在这次雪灾中,有这样一个真实案例:南京某木业公司厂房房顶因大雪积压过厚需要清扫,结果职工韦某和杜某在清扫积雪的过程中从近8米高的屋顶摔落。韦某死亡,杜某重伤。由于该木业公司于去年为35名职工在新华人寿参保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韦某获赔5万元,杜某获赔1万元。

  而同样的意外结果却大不相同。去年夏季某城市下了一场大雨,雨虽大却没形成灾害。然而该市繁华的市中心广场由于处于地下,大雨灌进了中心广场附近的商场和快餐店等地方,造成几十人死亡。也许很多人不会想到上趟银行、去趟饭店会丢了性命。而更令人痛惜的是,几十人当中大多数都没有保险。据不完全统计,此次南方雪灾,已有一百多人死亡,没有保险的大有人在。

  人保省分公司理赔管理部总经理王常东说,其实黑龙江省也是自然灾害频发的一个省份,破坏程度也很严重。但对有的灾害比如雪灾黑龙江省似乎习以为常、重视不够,存在着可怕的麻痹思想。此外,在黑龙江省风灾也时有发生,大兴安岭、黑河,佳木斯、鸡西是两大易发生风灾的区域,每发生一次风灾,带来的高压线塔倒塌等损失都在几百万元。近几年,旱涝灾害更是几乎年年“光顾”。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农业人口占比多,一旦发生灾害,恢复生产、生活能力差。

  省人保理赔管理部副总经理武兆宏说,公众责任保险、校园方责任险和矿工责任险都涉及到群死群伤,应由企业参保。但是,个人最起码要有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险,这样的险种大都需要极少的钱。据了解新华人寿的全家福保险,每年只需100元钱,就将拥有总额高达64500元的家庭人身意外保障,一人投保,全家受益。

  黑龙江省保险业有关专家称,如果事前做好预防,很多灾害事后救援投入会少很多。据不完全统计,发达国家在灾害后获得的保险补偿能达到30%左右,而我国还不到10%。

  针对黑龙江省情况,人保省分公司理赔管理部总经理王常东说,对于灾害频发的省份来说,灾前重视、防患于未然非常重要,黑龙江省在这方面也做了一些尝试。黑龙江省保险业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政策支持,指导阳光相互保险公司探索寻找垦区外农业险业务的发展模式并取得进展。协调省财政厅制定了《黑龙江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预计省级财政用于政策农业保险补贴金额达到1500万元。联合省财政厅共同向财政部争取将黑龙江省纳入2008年农业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联合省畜牧局、财政厅共同落实了能繁母猪保险,与省安监局联合推进了安全生产领域责行险。

  王常东认为,比较适合黑龙江省广大农民的财产险有:房屋综合保险,每年只需要50元钱,一旦发生财产意外受损的情况,就可以得到基本补偿。省政法委在绥化进行试点该险种,效果比较好。这个险种最大的特点是利于民生,并非赢利,宜在全省推广。

  黑龙江保监局有关负责人称,黑龙江省保险业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存在一些影响发展的瓶颈问题。首要的一点就是发展的速度不够快,去年黑龙江省年规模保费增长速度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和全省GDP增长速度。保险的覆盖面不宽,保险功能和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尤其在关系民生领域的“三农”保险、责任保险、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方面,保险的社会渗透率还不高。王常东则说,无论是种养两业险还是其它农业保险,要想在黑龙江省这样一个农业大省推广好,最好采取“政府+农户+保险”三者结合在一起的模式,否则很难开展起来。

责任编辑:刘华